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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匯算清繳所得稅?

網(wǎng)校學員| 提問時間:05/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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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實務(wù)專家
已解答10220個問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以下情況需要進行匯算清繳所得稅:
1. 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超過12萬元的;
2. 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未超過12萬元,但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

- 個人在境外取得的所得;
- 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扣除三險一金和專項扣除后的應(yīng)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的;
- 個人取得的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利息所得等單一項所得超過4萬元的;
- 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中存在不適用稅率或稅率為零的收入,但應(yīng)納稅所得額超過800元的。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可以選擇按月預繳稅款或者年度匯算清繳稅款,但如果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超過12萬元,則必須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所得稅。
2023-05-23 17: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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