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支付費用,在代扣增值稅的同時是否代扣城建稅和附加費
向境外支付費用,在代扣增值稅的同時是不是要代扣城建稅和附加費?
參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jù)確定辦法等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規(guī)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以下簡稱兩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依法實際繳納的兩稅稅額,不含因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繳納的兩稅稅額。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計征依據(jù)與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jù)一致。
因此,貴司向境外支付費用,在代扣增值稅的同時不用代扣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