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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guī)》知識點:期貨市場出現(xiàn)異常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2/25 09:00:21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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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參加2015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整理了2015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guī)》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第五十九條

當期貨市場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可以采取必要的風險處置措施。

第六十條

期貨公司的交易軟件、結算軟件,應當滿足期貨公司審慎經營和風險管理以及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有關保證金安全存管監(jiān)控規(guī)定的要求。期貨公司的交易軟件、結算軟件不符合要求的,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期貨公司予以改進或者更換。

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可以要求期貨公司的交易軟件、結算軟件的供應商提供該軟件的相關資料,供應商應當予以配合。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對供應商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十一條

期貨公司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者股權被凍結或者用于擔保,以及發(fā)生其他重大事件時,期貨公司及其相關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自該事件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向國務院期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提交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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