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庫[2009]30號
頒布時間:2009-08-05 10:30:08.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各市級主管預算單位,市政府采購中心,各區(qū)縣財政局、采購中心,各社會中介機構:
為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本市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制度,增強政府采購透明度,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購項目中標公告
預算單位、采購代理機構應按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擬寫中標公告,中標公告必須包括以下內容:該項目招標公告日期、公告發(fā)布媒體、中標供應商、質疑途徑(含預算單位或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中標金額、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中標公告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二、單一來源公示制度
對于預算單位因只有唯一供應商而采取單一來源方式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前必須先在上海政府采購網(www.zfcg.sh.gov.cn)進行單一來源采購公示(公示格式見網上),公示內容包括:采購單位、擬采購內容、擬采購供應商、單一來源理由、公示期限、異議反映途徑。
單一來源公示期限一般為7個工作日,若無供應商向預算單位、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異議,即可實施采購;若有供應商提出異議,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預算單位、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并由預算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異議后7個工作日內向異議供應商作出書面答復,供應商對答復不滿意的,可在收到答復后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反映;若預算單位、采購代理機構未答復的,在答復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反映。
對于市級預算單位因只有唯一供應商而采取單一來源方式的政府采購項目,預算單位在向市財政局提出付款申請時,應提供在上海政府采購網(www.zfcg.sh.gov.cn)公布的單一來源公示材料。對于區(qū)縣級預算單位的付款事項由區(qū)縣財政部門確定。
三、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決定
除涉及國家秘密、供應商的商業(yè)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予保密的政府采購信息以外,各區(qū)縣財政部門應及時在上海政府采購網(www.zfcg.sh.gov.cn)公布對政府采購供應商的投訴處理決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二00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