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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財政局關于轉發(fā)《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央財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滬財企[2009]19號

頒布時間:2009-05-15 08:53:03.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市財政三分局,各區(qū)縣財政局:

  現將《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央財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金[2009]31號)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責任編輯: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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