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關于下達2012年度部分農產品出口配額的通知

商貿函[2011]1098號

頒布時間:2011-12-15 16:01:17.000 發(fā)文單位:商務部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y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出口商品配額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參照國際市場供需情況及各地區(qū)、各企業(yè)出口配額執(zhí)行情況,商務部制定了《2012年度部分農產品出口配額分配方案》(見附件),現(xiàn)予下達,請遵照執(zhí)行。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做好出口配額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饋工作,配額應重點分配給配額使用率高、經營能力強、貨源質量好、品牌信譽度高的企業(yè)。各地配額二次分配方案應及時報商務部(外貿司)審核備案,同時抄送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和有關出口許可證發(fā)證機構。

  附件:2012年度部分農產品出口配額分配方案

  商務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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