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fā)《全省國稅系統(tǒng)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guī)劃》的通知

粵國稅發(fā)[2011]178號

頒布時間:2011-10-28 10:56:09.000 發(fā)文單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州、深圳、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的《全國稅務系統(tǒng)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guī)劃(2011-2015年)》(國稅發(fā)[2011]90號)精神,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制定了《全省國稅系統(tǒng)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guī)劃》,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各地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全省國稅系統(tǒng)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guī)劃

  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五五”普法期間,全省各級國稅機關依法征稅、誠信服務的質量和廣大公民的稅法遵從度進一步提高,稅收環(huán)境進一步優(yōu)化,國稅部門良好的形象進一步提升,有力地促進了全省國稅各項工作的開展。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全國稅務系統(tǒng)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guī)劃(2011-2015年)》(國稅發(fā)[2011]90號)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于在全省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guī)劃》(2011—2015年)》(粵發(fā)[2011]18號)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納雙方的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稅進程,保障全省國稅 “十二五”發(fā)展規(guī)劃的順利實施,結合我省國稅系統(tǒng)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ㄒ唬┲笇枷耄阂脏囆∑嚼碚摵?ldquo;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圍繞“十二五”時期稅收發(fā)展的目標任務,努力踐行聚財為國、為民收稅的稅收工作宗旨,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推進依法行政、優(yōu)化納稅服務、加強稅收管理相結合,采取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提供良好的稅收法治環(huán)境。

  (二)主要目標:通過深入扎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廣泛普及稅收法律知識,切實增強公民的稅收法治意識,提高社會公眾的稅收工作認知度;牢固樹立依法誠信納稅觀念,提高廣大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不斷提升稅務機關依法行政水平,構建規(guī)范執(zhí)法、誠信服務的和諧稅收征納關系;進一步優(yōu)化稅收法治環(huán)境,推動形成學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ㄈ┕ぷ髟瓌t:

  1.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稅收發(fā)展的目標任務,積極開展稅收法制宣傳教育,深入推進稅務系統(tǒng)依法行政,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

  2.以人為本,服務群眾。針對群眾關心的稅收熱點問題和納稅服務需求,將稅收法制宣傳教育貫穿于稅收工作始終,切實維護和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3.區(qū)別對象,注重實效。把握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規(guī)律和特點,區(qū)別對象、分類施教,拓寬法制宣傳渠道,創(chuàng)新宣傳教育的機制、內容和形式,切實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4.學用結合,普治并舉。用法制宣傳教育推動法治實踐,在法治實踐中深化法制宣傳教育,增強稅收法治觀念,弘揚稅收法治精神。

  二、對象和任務

  按照“誰主管誰普法,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原則,我省國稅系統(tǒng)開展“六五”普法工作,對社會,負有宣傳普及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知識、加強稅法宣傳教育的任務;對稅務系統(tǒng)內部各級各類人員,負有學習宣傳各種通用法律法規(guī)以及稅法的任務。

 ?。ㄒ唬┣袑嵓訌娒嫦蚣{稅人及社會各界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

  全省國稅系統(tǒng)面向納稅人及社會各界開展稅收法律法規(guī)宣傳,要按照稅務總局普法辦的要求,通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進機關、進鄉(xiāng)村、進社區(qū)、進學校、進企業(yè)、進單位”的“六進”活動,重點加強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和個體工商業(yè)戶等“五類”人員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

  1.深入宣傳稅收的性質和職能作用。宣傳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質和“為國聚財,為民收稅”的稅收工作宗旨,宣傳稅收在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增進廣大人民群眾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共識。

  2.廣泛宣傳稅收法律法規(guī)。深入宣傳稅收法律法規(guī)對于維護國家利益和廣大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意義和作用,增強納稅人的稅法遵從意識。廣泛宣傳與群眾利益、日常生活關聯(lián)密切的稅收政策法規(guī),促進社會公眾知法、懂法、守法。加強新出臺稅收政策的宣傳解讀,使納稅人和廣大人民群眾了解稅收政策制定或調整的目的、意義和背景。做好面對各類納稅人的政策宣傳輔導,解疑釋惑,幫助納稅人正確地理解稅法、遵守稅法。

  3.積極宣傳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積極宣傳法律、法規(guī)賦予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切實增強納稅人的權利意識、責任意識。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滿足納稅人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

  4.加強依法誠信納稅典型宣傳教育。廣泛宣傳依法誠信納稅的先進典型,引導納稅人增強依法經營、誠信納稅的意識,在全社會營造以依法誠信納稅為榮的良好氛圍。加大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的曝光力度,集中反映涉稅大案要案的查處、稅收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的成果,震懾不法分子。

  5.大力開展稅收法治文化宣傳。加強稅務執(zhí)法形象宣傳,宣傳稅務系統(tǒng)在依法行政、規(guī)范執(zhí)法、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弘揚廣大稅務干部在長期的稅收實踐中形成的共同價值追求,樹立稅務部門為國聚財、公正執(zhí)法的良好社會形象。推動稅收法制宣傳作品的創(chuàng)作,運用多種形式,增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感染力和影響力。

  (二)進一步加強稅務系統(tǒng)的法律知識宣傳教育

  1.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組織廣大稅務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思想,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的理念,切實提高稅務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法治意識。加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宣傳教育力度,推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做好憲法知識的學習教育。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要組織學習憲法,自覺遵守憲法,忠實執(zhí)行憲法,維護憲法權威。還要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國家基本法律,充分認識和發(fā)揮法律在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規(guī)范、引導、保障作用。

  3.深化稅收法律知識的學習教育。按照提高干部素質,建設法治型稅務機關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稅務干部稅法知識的培訓,努力使廣大干部干一行、學一行、專一行、精一行,切實增強依法行政、服務群眾的能力。

  4.加強與履行職責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學習教育。加強與履行稅收工作職責相關的刑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知識的學習,全面增強稅務干部法治觀念和法律素養(yǎng)。

  同時,注重在稅務干部中加強與培養(yǎng)職業(yè)道德、增強社會公德、弘揚家庭美德以及維護社會穩(wěn)定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學習教育,增強稅務人員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

  5.抓好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加強廉政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黨紀條規(guī)的宣傳教育,堅持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與政治理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職業(yè)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相結合,充分發(fā)揮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斷增強稅務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三、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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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總局對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把“六五”普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好普法工作的組織、推動和落實。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將成立由局長任組長,主管局長任副組長,辦公室、政策法規(guī)處、納稅服務處、教育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全省國稅系統(tǒng)“六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在辦公室設立普法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省國稅系統(tǒng)的“六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全省各級國稅機關也要相應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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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進一步完善稅務干部法律知識學習培訓、考試、考核制度。切實落實公務員每年學法不少于40學時的要求,做好稅務干部特別是新進人員執(zhí)法資格統(tǒng)一考試,以考促學。加強學法用法的績效評估,健全考核評價體系。

  要加強普法隊伍建設。各級稅收法制宣傳管理部門要加強組織協(xié)調,充分發(fā)揮稅收法制、政策管理、征收管理、納稅服務等部門職能作用,廣泛調動基層辦稅服務人員、稅收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共同參與做好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建立稅收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充實稅收普法的力量。

  要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經費,根據(jù)工作需求,制定預算計劃,保證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陣地建設

  要進一步完善稅收政策宣傳的“三同步”機制,即需社會公眾知悉、涉及稅收政策或稅收管理內容的文件,與新聞宣傳稿件同步醞釀、同步印發(fā)、同步宣傳,牢牢把握稅收宣傳的主動權。要堅持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相結合,抓好每年四月“全國稅收宣傳月”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集中稅法宣傳,加大日常宣傳工作力度,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律知識競賽,擴大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

  要充分發(fā)揮稅收宣傳教育基地、“12366”納稅服務熱線、省市局門戶網站、各類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的作用,重視利用手機報、手機短信、博客、微博、論壇、動漫等新興載體,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開展豐富多樣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將通過編發(fā)“六五”普法簡報專輯等形式,適時交流各級稅務機關“六五”普法工作進展的經驗。各地應注意收集上報“六五”普法工作信息,總結推廣先進典型,促進普法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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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級國稅機關要根據(jù)當?shù)貙嶋H,主動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及普法辦對稅收普法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將稅收普法納入地方普法工作重點。對內,各部門、各單位要密切配合,積極整合宣傳資源,形成宣傳合力,提高宣傳效果;對外,要與有關部門加強協(xié)作,保障“六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廣泛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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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結合稅收普法宣傳工作,廣泛地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對稅收工作的意見、建議,不斷提高稅收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要認真落實“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依法加強稅收征管,提高稅收征管質效。要健全完善稅收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機制,大力推行稅收執(zhí)法責任制,認真開展稅收執(zhí)法檢查,嚴格稅收執(zhí)法監(jiān)督,加大稅收執(zhí)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圍繞整頓和規(guī)范稅收秩序,嚴厲打擊各種涉稅違法行為。

  “六五”普法規(guī)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到2015年結束。

  各地國稅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本地的年度普法工作活動方案,并上報省國稅局普法辦備案。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普法辦公室負責全系統(tǒng)“六五”普法的組織協(xié)調、檢查督導和考核總結工作。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將不定期對各地普法工作的情況進行抽查,2013年開展督導檢查活動,2015年開始對各地國稅機關實施規(guī)劃的情況組織總結考核。各地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要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效,指導有力,督促到位,確保“六五”普法規(guī)劃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每年年終,要將年度“六五”普法工作情況報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六五”普法辦公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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