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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轉讓定價跟蹤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函[2009]139號

頒布時間:2009-05-04 08:51:33.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地區(qū))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轉讓定價跟蹤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8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2009年5月4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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