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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fā)市財政局等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

深地稅發(fā)[2009]203號

頒布時間:2009-04-27 10:53:08.000 發(fā)文單位: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各基層局:

  現將《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深圳市民政局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深財法〔2009〕4號)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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