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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通過網(wǎng)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滬地稅個[2008]15號

頒布時間:2008-11-06 11:48:47.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qū)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通過網(wǎng)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六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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