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今日公布208家“十二五”期間具有科技經費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新名單。
新事務所自2011年7月1日起可承接國家科技經費審計業(yè)務,原2008年10月《關于發(fā)布具有國家科技計劃課題財務驗收審計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名單的通知》中涉及到的158家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舊事務所)自2011年7月1日起不得承接新的業(yè)務。舊事務所已與客戶單位簽訂審計業(yè)務約定書的,原則上應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結束有關審計工作,并完成“國家科技計劃課題結題財務驗收審計填報系統(tǒng)”上報。如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審計工作的,需將有關審計業(yè)務約定書及未能順利完成審計工作的說明在2011年7月5日之前報送至科技部科技經費監(jiān)管服務中心備案,并于2011年7月30日之前結束審計工作,完成“國家科技計劃課題結題財務驗收審計填報系統(tǒng)”上報。
詳細名單參見相關通知:
關于發(fā)布“十二五”期間具有國家科技經費審計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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