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某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1月報廢工具一批,其成本為900元,報廢時,殘料回收計價50元。2011年2月20日,環(huán)境污染防治部門領用小區(qū)公用凈水機一臺,價值1860元,采用五五攤銷法核算。請問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 根據有關憑證公司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領用凈水機時: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1860
貸:低值易耗品——在庫低值易耗品 1860
攤銷所領用低值易耗品價值的一半時: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物業(yè)管理成本 930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930(1860×50%)
攤銷報廢工具的攤銷額時:
借:原材料 50
主營業(yè)務成本——物業(yè)管理成本 400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450(900×50%)
注銷報廢低值易耗品的價值及其累計攤銷額時: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900
貸: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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