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企業(yè)接受甲公司贈送新設備一臺,按捐贈固定資產的發(fā)票、支付的相關稅費等資料確定該設備入賬價值為15萬元。經(jīng)稅務機關核定,該設備分5年平均計交所得稅。5年后出售該設備,出售時已提折舊10萬元,出售收入5.5萬元。企業(yè)如何做賬?
【答】1.接受新設備捐贈。
借:固定資產 150000
貸:遞延收益——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收益 150000
2.年末轉入營業(yè)外收入(分5年均勻計入)。
借:遞延收益——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收益 30000
貸:營業(yè)外收入——捐贈利得 30000
其余年度結轉遞延收益的會計分錄與上述分錄2相同。
3.第5年出售時將該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50000
累計折舊 100000
貸:固定資產 150000
4.第5年出售時收款5.5萬元。
借:銀行存款 55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55000
5.結轉出售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5000
貸:營業(yè)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收益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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