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主為雇員定額負擔稅款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雇員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雇主替雇員定額負擔的稅款-當月工資薪金低于費用扣除標準的差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根據應納稅所得額÷12查找。
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雇主為雇員負擔的稅額
(二)雇主為雇員按一定比例負擔稅款的計算公式:
1.查找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未含雇主負擔稅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根據其商數找出不含稅級距對應的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2.計算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
應納稅所得額=(未含雇主負擔稅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當月工資薪金低于費用扣除標準的差額-不含稅級距的速算扣除數A×雇主負擔比例)÷(1-不含稅級距的適用稅率A×雇主負擔比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雇主為雇員負擔的稅額
例:張三2011年5月收入不低于費用扣除標準,同月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2000元,雇主幫張三負擔其工資、薪金所得30%部分的應納稅款,張三5月取得的獎金的應納稅款計算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12000-25×30%)÷(1-10%×30%)=12363.40(元)
應納稅額=12363.40×10%-25=1211.34(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