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領取稅務登記表或注冊登記表后,按照規(guī)定的內容逐項填寫,并加蓋企業(yè)印章,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后將稅務登記表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
納稅人填寫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有:企業(yè)名稱、經營地點、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yè)人數(shù)、注冊資本、投資總額、批準開業(yè)證照文件情況、開戶銀行名稱、銀行賬號、使用品種、稅務代理、所屬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附送件等。
其中:
“企業(yè)名稱”按照批準開業(yè)機關注冊登記的名稱填寫。
“經營類型”按照“國有經濟”、“集體經濟”、“私有經濟”、“股份制經濟”、“聯(lián)營經濟”填寫。
“行業(yè)”按統(tǒng)一分類標準填寫,如“工業(yè)”,“商業(yè)”、“物資供銷業(yè)”、“交通運輸業(yè)”等。
“經營范圍”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填寫。
“經營方式”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自產自銷、加工、修理、修配、委托收購、供銷、批發(fā)、批零兼營、零售及服務項目填寫。
“注冊資金”中固定資金按固定資產金額填寫;流動資金按企業(yè)實有各項資金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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