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公司在2008年12月將一部分存貨做了“存貨跌價準備”,但在2009年8月將一部分存貨報廢并便賣,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解答】
一、報廢不是人為造成
賬務處理分兩步走:
1.將報廢存貨出售按正常銷售業(yè)務來處理。
2.將該批存貨對應的存貨跌價準備沖減成本。
二、報廢由人為造成
1.發(fā)生損失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個人賠償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3.廢品收入
借: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報批處理結果: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注意要點:
1.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損失應當計入管理費用。
2.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損失時,其進項稅額應當轉出。
3.殘料收入應當計征銷項稅(小規(guī)模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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