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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療機構臨時售藥人員取得的報酬應如何納稅

2009-8-20 13:47 讀者上傳 【 】【打印】【我要糾錯

  【問題】

   醫(yī)療機構臨時聘請坐堂門診及售藥人員取得的報酬應如何納稅?

    【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從事醫(yī)療服務活動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7]178號)文件規(guī)定,受醫(yī)療機構臨時聘請坐堂門診及售藥,由該醫(yī)療機構支付報酬,或收入與該機構按比例分成的人員,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所得為一次,稅款由該醫(yī)療機構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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