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公布河南省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

豫政[2006]31號

頒布時間:2006-06-08 14:59:05.000 發(fā)文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我省作為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的重要發(fā)源地,歷史傳承源遠流長,文物古跡星羅棋布。自2000年省政府公布河南省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以來,隨著全社會對文物價值認識的提高和我省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步伐的加快,我省又相繼發(fā)現(xiàn)了一批具有歷史、藝術(shù)、科學價值和紀念意義的重要文物,同時一批重要的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也需要提高其保護級別。為進一步做好這些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省政府核定河南省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224處(其中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25處、石窟寺及石刻8處、古建筑82處、古遺址94處、古墓葬13處、其他文物2處)?,F(xiàn)將名單予以公布,請各級政府和有關(guān)部門按照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切實做好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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