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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揚州市機關部門引薦外資考核獎勵辦法》的通知

揚府辦發(fā)[2006]75號

頒布時間:2006-07-24 15:36:30.000 發(fā)文單位: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現將《揚州市機關部門引薦外資考核獎勵辦法》印發(fā)給你們,希認真貫徹執(zhí)行。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揚州市機關部門引薦外資考核獎勵辦法

  為激勵先進,更好地促進我市招商引資工作,特制訂如下具體獎勵辦法。

  一、獎勵范圍、對象:

  當年有招商引資實績的市各相關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二、獎勵標準:

  1、基數獎。完成新批協議注冊外資在基數范圍內的,每100萬美元,獎0.1萬元人民幣。

  2、超額獎。超基數部分,每100萬美元,獎0.3萬元人民幣。

  3、規(guī)模項目獎。新批準注冊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3000萬美元以上、5000萬美元以上、1億美元以上的大項目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0.5萬、1萬、2萬、4萬元人民幣。

  三、考核獎勵:

  1、市政府成立考核獎勵工作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秘書長任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外經貿局、財政局、工商局、監(jiān)察局為成員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具體考核工作,與考核各縣(市、區(qū))同時進行。

  2、建立第一引薦單位制度。各單位為各地引薦項目后,必須立即攜帶項目落戶地政府或開發(fā)區(qū)(園區(qū))管委會蓋章同意的確認書,到考核領導小組備案。兩個以上單位同時引薦同一項目的,先備案單位為項目引薦單位。

  3、引薦外資考核后確定的獎勵由受益單位支付一半。

  四、說明:

  1、上述發(fā)放的獎金均為稅后獎金。

  2、獎勵項目不含房地產項目。

  3、凡年初未下達引資指標的部門基數為零,設超額獎和規(guī)模項目獎。

  附:揚州市機關部門引薦外資項目獎勵申報核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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