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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中央財政整合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試點項目績效考評工作的通知

贛財辦農[2008]3號

頒布時間:2008-07-22 15:58:27.000 發(fā)文單位:江西省財政廳

撫州、九江、景德鎮(zhèn)、贛州、宜春市,南豐、修水、浮粱、于都、豐城縣(市)財政局:

  南豐、修水、浮粱、于都、豐城等五縣(市)為中央財政整合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試點項目縣。為考核中央財政整合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試點項目績效,做好爭取中央財政2008年度試點資金的準備工作,省廳決定近期對中央財政整合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試點縣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考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評原則

  1、統(tǒng)一領導、分級實施的原則;

  2、客觀、公正、規(guī)范的原則;

  3、定性考評與定量考評相結合的原則;

  4、突出成效、獎懲分明的原則。

  二、考評依據

  1、國家關于支持“三農”的各項方針政策;

  2、財政支農資金相關的管理制度和資金撥付文件;

  3、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印發(fā)的有關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的規(guī)范性文件和規(guī)章制度;

  4、項目縣財政支農資金整合方案、資金申請文件、整合工作總結、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等有關文件資料;

  5、項目縣上級財政部門的有關批復文件、檢查結論,審計部門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和委托中介機構出具的有關項目評審或竣工驗收報告、考評意見等;

  6、其他相關資料。

  三、考評內容(具體指標及分值見附表):

  1、實施方案實現(xiàn)情況:是否按實施方案的計劃完成建設內容,完成的質量如何等;直接經濟效益、帶動農民增收、帶動農民就業(yè)等項目效益情況如何等。

  2、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情況:包括體制機制、管理制度、溝通協(xié)調機制等。

  3、工作保障措施情況:包括組織機構、宣傳發(fā)動、議事制度及其運行情況、信息交流與宣傳等。

  4、縣本級整合資金情況:包括整合渠道、整合資金規(guī)模、引導社會投入規(guī)模、到位情況等。

  5、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包括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措施、日常監(jiān)督檢查等。

  6、項目建設與管理情況:包括項目實施進度、項目管理、驗收和后續(xù)管理等。

  四、考評程序

  1、項目縣(市)自評。項目縣圍繞考核內容,對資金整合的具體做法、取得的成效、資金整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等進行總結和自評,形成書面自評報告,連同電子文檔一并于7月30日前報省財政廳農業(yè)處(電子信箱:7287583abc@163.com),同時抄報設區(qū)市財政局。

  2、省財政廳農業(yè)處于8月份組織力量對各項目縣進行績效考評。

  五、考評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和組織本地的績效考評工作,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切忌弄虛作假。對在考評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存在其它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

  附表。doc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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