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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公布2006年化肥進口關稅配額分配情況

商務部公告2005年第111號

頒布時間:2005-12-3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商務部

  根據(jù)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有關承諾和《化肥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現(xiàn)公布2006年化肥進口關稅配額分配情況。

  2006年化肥進口關稅配額量分別為:磷酸二銨690萬噸,其中國營貿易449萬噸、非國營貿易241萬噸;復合肥345萬噸,其中國營貿易224萬噸、非國營貿易121萬噸;尿素330萬噸,其中國營貿易297萬噸、非國營貿易33萬噸。

  凡獲得化肥關稅配額的單位,自2006年1月1日起即可辦理有關進口證明。持有國營貿易配額的單位必須委托國營貿易企業(yè)代理進口,不得委托非國營貿易企業(yè)代理進口。凡國營貿易配額須在《化肥進口關稅配額證明》中注明“國營貿易”。持有非國營貿易配額的單位應在《化肥進口關稅配額證明》中注明“非國營貿易”。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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