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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fā)《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對修武縣國稅局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的通知[失效]

國稅發(fā)[1995]124號

頒布時間:1995-07-0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培訓中心、長春稅務學院:

  現(xiàn)將《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對修武縣國稅局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轉發(fā)給你們,請迅速傳達到基層,認真組織學習,吸取教訓。

  我們認為,修武縣國稅局擅自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隱瞞不報,錯誤是嚴重的,它侵害了國家的整體利益。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領導對修武縣國稅局將中央級和省級收入擅自入到縣級收入、違反財政體制法規(guī)的錯誤行為,抓得及時,處理是嚴肅認真的,維護了中央和省級的財政收入。各級稅務機關要引以為戒,杜絕類似問題的再次發(fā)生。為此,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級稅務機關的領導要加強對所屬稅務人員的法制教育,加強政治思想和稅收政策業(yè)務的學習,增強嚴格執(zhí)法意識,正確執(zhí)行稅收政策,保證政令暢通和新稅制真正落實到位。

  二、各級稅務機關的領導要盡職盡責,切實加強征收管理,嚴格執(zhí)行稅收政策。要分級負責,層層抓落實,保證中央稅收足額及時地入庫。絕不允許擅自改變稅率、稅基,變相減稅免稅,改變稅種屬性,挖中央收入人地方。嚴防工作失職、瀆職等問題的發(fā)生。

  三、各級稅務機關要以此為教訓,在進行新稅制執(zhí)法檢查的基礎上,對本單位存在的類似問題進行認真檢查、糾正,并及時將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向上級報告。如不認真自查自糾以及有問題不報告者,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并從嚴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關于對修武縣國稅局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

  4月24日,根據(jù)群眾舉報,省局執(zhí)法檢查組對修武縣國稅局違反稅收政策,混淆入庫級次等問題進行了調查。1994年度,修武縣國稅局根據(jù)縣政府的要求,為完成地方收入任務,擅自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總額達2947225.86元。其中將中央級增值稅1586392.85元及省級金融保險營業(yè)稅832035.40元太到縣級收入中,嚴重違反了財政體制法規(guī),影響了中央、省級財政收入和新稅制的正確運行。省局責成焦作市國家稅務局對修武縣國稅局的問題作出嚴肅處理?,F(xiàn)將焦作節(jié)國家稅務局《關于對修武縣國稅局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問題的處理報告》及《關于省局赴修武國稅局新稅制執(zhí)法檢查組有關問題的處理報告》一并通報你們,請迅速傳達到全體稅務人員。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的統(tǒng)一部署,全省國稅系統(tǒng)自2月中旬開始,對新稅制運行情況開展了執(zhí)法大檢查;"總的來講,我省國稅系統(tǒng)的執(zhí)法檢查工作是嚴肅認真的,成效是顯著的,對于進一步鞏固和完善新稅制,加強稅收法制建設,規(guī)范各級稅務機關的執(zhí)法行為,切實維護新稅制的統(tǒng)一,完善和國家稅法嚴肅性,起到了促進作用。為了保證執(zhí)法檢查的實效,引起各級稅務機關領導的重視,在執(zhí)法檢查剛開始,省局就通報處理了鄭州市中牟縣國稅局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的問題。在檢查中,全省各級國稅機關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及進主動整改,執(zhí)法檢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也確有少數(shù)單位的領導政策觀念淡薄,組織紀律渙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上級領導機關的指示和要求置若罔聞,對所犯的錯誤不積極進行檢查糾正,意欲蒙混過關。修武縣國稅局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省局認為,修武縣國稅局擅自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問題是非常嚴重的,尤其是在省局處理中牟縣國稅局問題之后,仍然隱瞞錯誤,應付檢查,其問題的性質就顯得更為惡劣。焦作節(jié)國稅局赴修武縣國稅局新稅制執(zhí)法檢查組,不能嚴格遵守廉潔法規(guī)及檢查工作紀律,接受縣局的宴請及禮品,工作不深入,未能查出修武縣國稅局存在的嚴重混庫問題,其錯誤也是嚴重的。焦作節(jié)國稅局在執(zhí)法檢查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對修武問題的處理上也是嚴肅認真的。省屬同意焦作節(jié)國稅局對修武縣國稅局及市局赴修武執(zhí)法檢查組有關問題的處理決定,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修武縣國稅局局長張建華同志給予撤銷職務處分;對修武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蘆栓牢同志給予記大過處分。同時,管局決定,對1994年元月至9月期間截留中央級和省級收入202萬元負有直接責任的前任修武縣國稅局局長,黨組書記,現(xiàn)任焦作節(jié)國稅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李國昌同志,免去其黨內及行政職務,給予記大過處分。

  省局希望,全省國稅系統(tǒng)各級領導及全體稅務人員,要從李國昌、張建華等同志所犯錯誤中吸取教訓,必須增強法制觀念和國家整體意識,嚴格執(zhí)行稅收政策,自覺做到令行禁止,保證政令暢通和新稅制落實到位。要切實加強征收管理,嚴格執(zhí)行稅收政策,絕不允許擅自改變稅率、稅基,變相減稅免稅,降低稅收負擔,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今后,若再發(fā)生違反稅收政策、侵害國家整體利益的問題,仍將依據(jù)事實情節(jié)和錯誤性質,做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并從嚴追究主要領導責任。同時,省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的工作人最必須認真轉變作風,嚴格執(zhí)行廉政紀律,牢固樹立為基層服務的思想觀念,嚴防工作作風浮飄、自我約束不嚴,造成工作失誤、瀆職等問題的發(fā)生。對問題嚴重、造成工作損失者也要作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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