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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新型產品銷售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保監(jiān)發(fā)[2002]35號

頒布時間:2002-04-0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各壽險公司:

  為適應市場發(fā)展需要,各壽險公司相繼推出分紅產品、投資連結產品以及萬能產品等新型產品,對促進壽險業(yè)的發(fā)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在新型產品的銷售過程中,由于管控不力,誤導宣傳問題日益突出,相關投訴及退保糾紛在近一段時間以來大量出現,嚴重損害了保險業(yè)的整體形象。為維護廣大壽險消費者的利益,各壽險公司必須加強對壽險產品的銷售管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嚴格執(zhí)行《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保監(jiān)會2001第6號令),高度重視新型產品的銷售管理,研究防止誤導宣傳以及加強營銷員管理的具體措施。各公司要深入基層了解新型產品的銷售情況,對已經產生的誤導問題要嚴肅處理。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我會報告。

  我會將于近期聽取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如何加強新型產品銷售管理,防止誤導宣傳的匯報,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各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壽險新型產品銷售的管理。我會將進一步加大對誤導宣傳的查處力度。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對查出的誤導行為,我會將按有關法規(guī)追究保險公司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作出取消違規(guī)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停辦違規(guī)公司相關業(yè)務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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