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關(guān)于復退軍人待分配期間不計算工齡問題的復函

勞人險函[1983]32號

頒布時間:1983-07-0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

  山西省勞動局:

  你局(83)晉勞資便字第929號函收悉。關(guān)于復員退伍軍人在待分配工作期間,工齡應如何計算問題,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工齡是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復員退伍軍人離開部隊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不符合此項規(guī)定,因而不能計算為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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