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團(tuán)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頒布時間:1982-01-0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第一章 保險對象

  第一條 凡機關(guān)團(tuán)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在職人員,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向保險公司集體辦理投保手續(xù)。

  第二章 保險期限

  第二條 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起到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時,另辦續(xù)保手續(xù)。

  第三章 保險金額

  第三條 保險金額最低為壹千元,最高為五千元。在此限度內(nèi),一個單位選定一個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一經(jīng)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四章 保險責(zé)任

  第四條 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guī)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一、 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shù)。

  二、 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shù)。

  三、 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shù)。

  四、 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不論由于一次或連續(xù)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均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但給付的累計總數(shù)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shù)。給付金額累計總數(shù)達(dá)到保險金額全數(shù)時,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第五章 除外責(zé)任

  第六條 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廢,保險公司不負(fù)給付保險金的責(zé)任:

  一、 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

  二、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

  三、 戰(zhàn)爭或軍事行動;

  四、 被保險人因疾病死亡或殘廢。

  第七條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殘所支出的醫(yī)療和醫(yī)藥等項費用,保險公司不負(fù)給付責(zé)任。

  第六章 保險費率

  第八條 保險費率根據(jù)行業(yè)(工種)或工作性質(zhì)分別訂定。

  第七章 保險手續(xù)和保險費的繳付

  第九條 投保時,投保單位應(yīng)填寫投保單一份和全體被保險人名單一式三份,經(jīng)保險公司核定承保后簽發(fā)保險單。

  第十條 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第十一條 在保險單有效期間,投保單位如因人員變動,需要加?;蛲吮#蛞虮槐kU人要求變更受益人,應(yīng)填寫變動通知單一式三份,送交保險公司據(jù)以簽發(fā)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件。

  被保險人中途離職,不論已否辦理批改手續(xù),均自離職之日起喪失保險效力,保險公司應(yīng)退還已繳的未到期保險費。

  第十二條 投保單位應(yīng)在保險起保日一次繳清保險費。有特別約定的可分期繳費。保險公司于收到保險費后,保險單開始生效。

  分期繳費的,如在約定期限內(nèi)不能交付時,保險單即行失效。

  第八章 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發(fā)生保險責(zé)任范圍內(nèi)的死亡或殘廢時,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應(yīng)通過投保單位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并提供下列單證:

  一、 保險單證及投保單位的證明;

  二、 被保險人死亡時,應(yīng)提供死亡證明書;

  三、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殘廢時,應(yīng)提供治療醫(yī)院出具的殘廢程度證明。

  保險公司接到申請后,經(jīng)過調(diào)查核實,按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如果從傷亡事故發(fā)生日起經(jīng)過二足年不提出申請,即作為自動放棄權(quán)益。

團(tuán)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表

──┰────────────────────┰────────┰──────
原 ┃     保  險  事  件      ┃ 給 付 數(shù) 額 ┃ 給付后的因
  ┃                    ┃        ┃ 保險效力
──╂────────────────────╂────────╂──────
  ┃       死     亡       ┃ 保險金額全數(shù) ┃保險效力終止
  ┠────────────────────╂────────╂──────
意 ┃ 兩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  同    上 ┃  同  上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        ┃
  ┠────────────────────╂────────╂──────
外 ┃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々А”kU金額半數(shù) ┃保險繼續(xù)有效
  ┠────────────────────╂────────╂──────
  ┃  喪失手指足趾:           ┃  保險金額的  ┃
傷 ┃1.喪失四指;             ┃  ?。矗埃ァ 々А ?保
  ┃2.喪失拇指全部;           ┃  ?。玻担ァ 々А ?險
  ┃3.喪失拇指一節(jié)或食指全部;      ┃  ?。保埃ァ 々А ?繼
害 ┃4.喪失其他各指的部分或全部;     ┃  ?、担ァ 々А ?續(xù)
  ┃5.喪失足趾全部;           ┃  ?。保担ァ 々А ?有
  ┃6.喪失各趾的部分或全部。       ┃  ?、担ァ 々А ?效
事 ┃  一次事故造成多處喪失部分手指足趾時,┃最高不超過保險金┃
  ┃可同時兼得?!             々ь~的50%  ┃
  ┠────────────────────╂────────╂──────
故 ┃  身體其他部分傷殘,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全┃ 按照喪失程度給┃
  ┃部或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     々Ц叮荒艹^保┃保險繼續(xù)有效
  ┃                    ┃險金額全數(sh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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