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1999-03-2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證券交易所
各從事B股業(yè)務的境外證券經營機構:
為加強對B股交易和B股席位的管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將對擁有B股席位的境外證券經營機構(以下簡稱"境外機構")實施2001年度業(yè)務檢查?,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擁有本所B股席位的境外機構,均須參加本次業(yè)務檢查(含已重組但未辦理更名手續(xù)的機構)。
二、本次業(yè)務檢查應報送的材料如下:
1.公司2001年度年報。報告內容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公司概況,經營情況,財務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意見。
2.《經營外資股業(yè)務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公司基本情況表。
三、各境外機構應于2002年4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全部材料,并同時以電子文件格式報送,書面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裝訂成冊,字號為標準四號字、字體為中文仿宋GB2312(封面、標題除外);電子文件采用word文檔格式(文件名。doc文件),以磁盤方式和書面材料一并寄送本所會員部。
四、因故不能按時遞交業(yè)務檢查材料的境外機構,應于二00二年四月二十日前以書面形式報告本所并說明理由,征得本所同意后方可推遲報送,但最遲不得超過十個工作日。
五、聯(lián)系方法
1.2001年度業(yè)務檢查材料報送地址:上海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部郵政編號:200120
2.聯(lián)系人:王惠眾、張虹
電話:021-68803458,68806148,68800051
傳真:021-68803459
3.本通知及有關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B股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基本情況表》)可從本所網站下載。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0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