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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歷史貨幣管理問題的通知

頒布時間:1987-07-1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歷史貨幣是國家重要文物,對研究經(jīng)濟、政治和文化的歷史發(fā)展有重要作用。為保證國家財產(chǎn)的安全,防止歷史貨幣流失,必須加強對歷史貨幣的管理工作?,F(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行對存有(包括收集、捐獻)的歷史貨幣,要分類列出清單,建立登記簿,入發(fā)行庫保管。今后,對收集、捐獻的歷史貨幣,要隨時分類整理,列出詳細清單,注明實物來源,記入登記簿,入帳入庫妥善保管。

  二、有關部門因研究或展覽向各行借用歷史貨幣,要經(jīng)分行行長批準,并辦理正式借用手續(xù)。借用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到期要收回原物,辦好交接手續(xù)。如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

  三、各行庫存的歷史貨幣,如無同時蓋有總行公章和總行行長印章的調(diào)撥通知,一律不準調(diào)出。如擅自調(diào)出,要追究責任。

  四、設有總行重點庫、后備庫的分行,對代總行保管的金銀幣及其它歷史貨幣,可暫不清理。今后如何清理,等待總行通知。

  另外,總行銀發(fā)<1986>365號文要求各行將所轄行處存有的歷史貨幣及其有關實物、資料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列出清單,匯總后于一九八七年六月底前報總行貨幣發(fā)行司。多數(shù)行已將清單報來,逾期未報的行,請接此通知后,按照銀發(fā)<1986>365號文的要求列出清單,迅速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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