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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所屬企業(yè)2002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的通知

國稅函[2003]84號

頒布時間:2003-01-2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河北、陜西、河南、湖北、四川、江蘇、山西、遼寧、廣東、山東、貴州?。ㄖ陛犑校﹪叶悇站?,大連、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近接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關于向直屬單位收取2002年度管理費的請示》(中儲財字[2002]160號)。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總機構管理費稅前扣除審批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6]17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取管理費稅前扣除審批辦法的補充通知》(國稅函[1999]136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審核,同意該公司2002年度向所屬企業(yè)提取1693萬元的總機構管理費。其所屬企業(yè)按規(guī)定標準上交的管理費(詳見附件),準予在稅前扣除,超過規(guī)定標準上交的管理費,應進行納稅調整。該公司提取的管理費年終如有結余,應并入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附件: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所屬企業(yè)2002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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