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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印發(fā)《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宣傳提綱》的通知

國稅函〔1999〕641號

頒布時間:1999-10-0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

                            1999年10月8日 國稅函〔1999〕641號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wù)院《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積極做好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稅的宣傳工作,加強征收管理,總局編寫了《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宣傳提綱》,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開征前,在各儲蓄網(wǎng)點和人口稠密的城鄉(xiāng)廣為張貼。請你們在當(dāng)?shù)亟y(tǒng)一組織印刷《提綱》,具體樣式和印數(shù)自定,1999年11月1日前必須張貼完畢。

  附件: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宣傳提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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