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fā)[1991]136號
頒布時間:1991-08-1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為了更好地發(fā)揮稅收會計在稅收工作中的作用,國家稅務局研究決定,在全國普遍進行稅收會計改革的試點工作。國家稅務局擬定的《稅收會計改革方案》和《稅收會計核算試行辦法》,業(yè)經(jīng)多次征求各地意見,并提交今年全國稅收計會工作會議進行討論和修改,請認真組織試點工作。非試點單位仍執(zhí)行原核算辦法。
為了統(tǒng)一報表制度,從今年九月份起,各地暫停向國家稅務局編報《稅收資金平衡表》和《稅收收入明細月(年)報表》。
附:一、稅收會計改革方案
二、稅收會計核算試行辦法
附件一:稅收會計改革方案
一、稅收會計改革的提出
隨著稅收業(yè)務的發(fā)展,稅收會計工作也不斷得到加強?,F(xiàn)行的稅收會計核算辦法是一九八六年制定的。與原來的核算辦法相比,主要特點是將會計記帳方法由單式記帳改為復式記帳。在改進核算方法的同時,一些地區(qū)提出了擴大稅收會計核算范圍的設想,認為長期以來稅收會計只核算從征收到入庫的過程,其核算對象不完整,稅收會計的核算監(jiān)督職能沒有完全發(fā)揮,應當研究將會計核算方法引入應征未征的稅收業(yè)務階段,更好地運用會計核算的科學方法,加強稅務管理工作。之后,江西、山西等地陸續(xù)開始進行擴大核算范圍的稅收會計改革工作,并逐步形成了一套做法,在稅收會計改革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方面也作了大量的研究探討,總結出了一些成功的經(jīng)驗,為全國稅收會計改革提供了一條可以借鑒的路子。
近幾年,隨著征管改革的推進,征管模式轉換,全面申報、上門納稅局面逐步形成,這都有利于解決稅收會計擴大核算范圍所需原始憑證來源的問題,從而為會計改革創(chuàng)造了條件;稅收會計改革也將有利于準確反映征管質量和稅收政策執(zhí)行情況,有利于實行征管職能的分離。有些地區(qū)根據(jù)征管改革和稅收會計改革相輔相成的關系,在進行征管改革的同時,正在著手進行稅收會計改革工作。
為了適應稅收工作發(fā)展的需要,有必要在一些地區(qū)已經(jīng)開展會計改革工作的基礎上,制定一個統(tǒng)一的稅收會計核算試行辦法,在全國范圍試點推廣,以加快稅收會計改革的步伐。
二、稅收會計改革的目的
?。ㄒ唬┻M一步明確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和任務。
稅收會計是一門專業(yè)會計,稅收會計核算對象和任務有其自身的規(guī)律,是由稅收業(yè)務活動決定的。按照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一經(jīng)發(fā)生納稅義務,就應該向國家繳納稅款。對于納稅人,這是資金所有權的轉移,對于稅務機關,這是國家應收的稅金。從會計業(yè)務來講,這是一種債權債務的關系。稅收征管業(yè)務活動從這里開始,同時,這也是稅收資金運動的起點。稅收會計作為全面、系統(tǒng)、連續(xù)反映稅收資金運動的專門方法,應該伴隨稅收征管業(yè)務活動,核算包括應征→征收→入庫稅收資金運動的全過程。因此開展對稅收會計的研究,完善稅收會計核算體系,是稅收會計一項重要的工作。
?。ǘ┏浞职l(fā)揮稅收會計在稅收工作中的反映監(jiān)督作用。
會計核算有其一套科學的方法和嚴密的程序,會計數(shù)字的準確、完整合法,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長期以來,稅收會計在稅收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準確反映征收數(shù)字,監(jiān)督稅款及時足額解繳入庫,防止占用、挪用、貪污、損失稅款等方面,發(fā)揮了會計的職能作用。對于稅源、滯欠、減免等稅款征收以前的情況。以往主要由征管提供掌握,在實際工作中,也形成了一套諸如征收底冊這樣的征管業(yè)務核算。但從核算效果看,由于業(yè)務核算與會計核算在方法上的不同,反映的數(shù)字難免有估算的成份,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將稅收會計核算逄延伸到這一稅收業(yè)務范圍。理順核算關系,有利于加強對稅款滯欠、減免和征收的管理。
?。ǘ┙Y合征管改革,建立健全稅務部門的管理機制。實行稅收會計改革,擴大稅收會計核算范圍,有利于在稅務部門形成一個統(tǒng)一的以會計核算為主線的核算體系。通過這么樣一個核算體系,準確、及時、完整地提供各項數(shù)據(jù),更好地起到如實反映、嚴格監(jiān)督的作用,為各級稅務機關提供決策依據(jù),服務于征收管理和計劃管理。稅收會計改革和征管改革結合進行,還有利于實行征管職能分離。通過會計核算,全面反映征管情況,督促納稅人及時申報納稅,并據(jù)以考核征管工作質量。對外有利于加強征管,對內有利于形成制約。
三、稅收會計改革的主要內容
?。ㄒ唬U大核算范圍,這是會計改革的重點。
在現(xiàn)行稅收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延伸核算起點,將稅款應征→征收過程納入會計核算范圍。具體內容是:建立和完善擴大了核算范圍的會計原始憑證的來源和傳遞制度,主要是健全納稅申報和減免稅申報資料;設置反映稅源、滯欠、減免等稅收情況的會計科目;調整會計報表,全面反映稅收資金運動各個環(huán)節(jié)、各個方面前情況。
?。ǘ├眄樁愂諘嫼怂銌挝坏年P系。
稅收會計核算單位,按照征管業(yè)務的不同,分為上解單位、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稅收會計核算分為上解單位與入庫單位的兩級接界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一級核算。在兩級核算中,入庫單位是稅收會對主體,全面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xiàn)到入庫的過程;上解單位是入庫單位的基層核算單位,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xiàn)到上解的過程,側重分戶明細核算。
(三)將“收付記帳法”改為“借貸記帳法”。
根據(jù)稅收會計核算范圍擴大以后的業(yè)務事項,以及當前會計界運用記帳方法的情況,在擴大核算范圍的同時,將稅收會計使用的“收付記帳法”改為“借貸記帳法”。
四、稅收會計改革的實施安排
稅收會計改革自1991年起先在全國進行試點,通過試點,總結稅收會計改革的經(jīng)驗,逐步完善稅收會計核算辦法,擴大試點范圍;并結合征管改革的進程,盡快在全國統(tǒng)一執(zhí)行。
從現(xiàn)在起,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部要組織若干個單位,按照國家稅務局制訂的稅收會計核算試行辦法進行試點。為了充分總結各方面的情況,選擇試點要兼顧手工操作和計算機電算化、城市和農(nóng)村不同類型的征收單位。進行稅收會計改革,除了改變核算辦法,還涉及其它一些基礎工作,各地要根據(jù)當?shù)氐那闆r,選擇一些條件比較好的單位,使試點工作能夠比較順利地開展。在試點過程中,逐步建立健全加強稅收會計核算的基礎工作,補充和完善稅收會計核算辦法。
在各地試點的同時,國家稅務局也準備結合征管改革稅計算機的應用,直接抓幾個會計改革的試點單位,與各地共同總結經(jīng)驗,推動稅收會計改革。為了配合各地開展試點工作,今年五、六月份國家稅務局組織了兩期培訓班,根據(jù)各地的要求,擬在此基礎上,委托有關單位組織編寫一個比較完整的材料,供各地參考。國家稅務局還將盡快完善稅收會計改革的計算機應用軟件,滿足各地電算化的要求。
五、稅收會計改革應當著重注意的幾個問題
?。ㄒ唬┳骱媒M織領導工作
進行稅收會計改革是加強整個稅務管理的重要一環(huán),是一項牽動面較大的綜合性工作,靠一個部門是難以實現(xiàn)的。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組織領導,要有一位領導負責抓這項工作。各極稅務機關要加強組織領導工作,要有一位領導負責抓這項工作。在開始試點時,有的地區(qū)條件尚不完備,國家稅務局制訂的稅收會計核算試行辦法也難免有不夠適應的方面,對稅收會計改革的認識情況調動有關方面的積極性,克服困難,創(chuàng)造條件,盡早試點。保證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
?。ǘ┨幚砗门c征管改革的關系。
稅收會計和征管同屬于稅收科學管理的兩個不同方面,處在稅收管理的兩上不同環(huán)節(jié),二者的內容和作用都不一樣,不能互相取代,但二者又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稅收會計是對征管情況的反映,會計核算所需大量的原始憑證來于征管,會計核算資料只要反饋給征管,為整個稅收管理工作(包括征管)服務。因此,稅收會計改革與征管改革要統(tǒng)盤組織,結合進行,征管改革要為會計核算提供必要的基礎條件,稅收會計改革要有利于促進征管改革。在具體職能劃分上,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從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出發(fā),研究一個比較好的工作銜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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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稅收會計核算范圍,將增加一些會計核算工作量。從一個單位看,有些是征管業(yè)務核算工作的轉移。各地應根據(jù)實際情況,健全會計組織機構,在人員上統(tǒng)籌安排,作一些必要的調整和補充。各級稅務機關都要組織稅收會計人員的培訓,爭取在短期內使所有的基層會計人員輪訓一遍,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同時要往意做好穩(wěn)定會計隊伍的工作,避免因人員流動給會計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從人員和素質兩個方面,加強會計力量,適應稅收會計改革的需要。
附件二:稅收會計核算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正確貫徹執(zhí)行稅收政策,充分發(fā)揮稅收會計的核算和監(jiān)督職能作用,強化稅務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是稅收資金及其運動,即稅務部門組織各項收入的實現(xiàn)、減免、征收、欠繳、上解、入庫和提退等運動的全過程。
第三條 稅收會計核算單位,按其對稅收資金管理任務的不同,分為直接管理稅收資金上解單位(簡稱“上解單位”)、直接管理稅收資金入庫單位(簡稱“入庫單位”)和負有管理稅收資金上解和入庫雙重業(yè)務的單位(簡稱)“雙重業(yè)務單位”)三種。上解單位是指直接負責稅收資金的征收、上解工作的稅務機關;入庫單位是指直接負責稅收資金的入庫、退庫工作的稅務機關;雙重業(yè)務單位是指既負責稅收資金的征收、上解,又負責其入庫、退庫工作的稅務機關。
第四條 稅收會計核算分為上解單位與入庫單位的兩級核算,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一級核算。在兩級核算中,上解單位核算從稅收資金實現(xiàn)到上解的過程;入庫單位核算從稅收資金實現(xiàn)到入庫(提退)的過程。
第五條 稅收會計核算所需的有關資料,必須保證及時、完整地提供。各地要制定稅收會計有關的填制、傳遞制度。
第二章記帳方法
第六條 稅收會計的記帳方法,一律采用“借貸記帳法”。
第七條 稅收會計“借貸記帳法”,以稅務機關為會計實體,以稅收資金活動為記帳主體,采用“借”、“貸”為記帳符號,運用復式記帳原理,反映稅收資金的運動變化情況。其會計科目劃分為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兩大類。它的所有帳戶分為“借方”和“貸方”,左“借”右“貸”,“借方”記錄資金占用的增加和資金來源的減少,“貸方”記錄資金占用的減少和資金來源的增加。它的記帳規(guī)則是,對每項稅收業(yè)務,都必須按照相等的金額同時記入一個帳戶的借方和另一個帳戶的貸方,或一個帳戶的借方(或貸方)和幾個帳戶的貸方(或借方)。即“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第八條 借貸記帳法的平衡公式是:
所有帳戶借方余額(或發(fā)生額)合計=所有帳戶貸方余額(或發(fā)生額)合計或:所有資金占用帳戶余額合計=所有資金來源帳戶余額合計
會計科目
第九條 稅收會計科目是對稅收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內容,按照稅收資金運動的過程和稅務管理需要,進行科學分類的項目。它是設置帳戶、組織會計核算的依據(jù)。
第十條 稅收會計科目的名稱、核算內容及其合作方法,各地不得自行變更。不需有用的會計科目,可以不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增設會計科目,可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統(tǒng)一作出規(guī)定,并報國家稅務局備案。
第十一條 根據(jù)現(xiàn)行稅收制度和稅務管理需要,以及國家預算收入科目和國家金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稅收會計科目設置如下:
編號 總帳科目 明細科目
來源類科目
1.應征工商稅收 按稅種設
2.應征國營所得稅 不設
3.應征能交基金 不設
4.應征調節(jié)基金 不設
5.應征其他收入 不設
6.暫收保管款 保證金護戶設,長款按人設
占用類科目
7.待征工商稅收 上解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按戶(有些不需要分戶的,可以
分類設,如臨產(chǎn)稅收等)、稅種設,入庫單位按上解單位
、稅種設
8.待征國營所得稅 上解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按戶設,入庫單位按上解單位設
9.待征能交基金 上解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按戶設(不需要分戶的,可分類
鳳),入庫單位按上解單位設
10.待征調節(jié)基金 上解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按戶設(不需要分戶的, 可分
類設),入庫單位按上解單位設
11.待征其他收入 上解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按戶設(不需要分戶的,可分類
設),入庫單位按上解單位設
12.減免款項 上解單位按稅種、基金等設;雙重業(yè)務單位按稅種、基金
等,減免性質設;入庫單位按稅種、基金等,減免性質設
13.是解工商稅收 按稅種設
14.上解國營所得稅 不設
15.上解能交基金 不設
16.上解調節(jié)基金 不設
17.上解其他收入 不設
18.入庫工商稅收 按國家預算收入科目有關款項,級次設
19.入庫國營所得稅 按國家預算收入科目有關款項,級次設
20.入庫能交基金 按國家預算收入科目有關款項,隸屬關系設
21.入庫調節(jié)基金 按國家預算收入科目有關款項,隸屬關系設
22.入庫其他收入 按收入項目,級次設
23.提退款項 上解單位按稅種、基金等設:雙重業(yè)務單位按稅種、基金
等,提退性質設,入庫單位按稅種、基金等,提退性質設
24.待處理損失款項 按稅種、基金等設
25.損失款項核銷 按稅種、基金等設
26.在途款項入庫單位按上解單位,工商稅收、國營所得稅、基金、其它收入等大類設;雙重業(yè)務單位按工商稅收、國營所得稅、基金、其他收入等大類設
27.現(xiàn)金(存款) 分設“待解款項”和“保管款”明細
28.待解款項 按上解單位設
第十二條 總賬科目核算內容和使用方法。
1.“應征工商稅收”、“應征國營所得稅”、“應征能變基金”、“應征調節(jié)基金”、“應征其他收入”,是上解單位、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類科目核算納稅人發(fā)生納稅義務后,稅務機關應征的款項。它包括:(1)納稅人和代征、代扣單位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并經(jīng)稅務機關核定,或由稅務機關直接核定的應納款項;(2)不須繳納,但須向稅務機關申報的已發(fā)生的減免(還貸)款項;(3)清理檢查的偷、漏、罰、補款項。(4)按定期定額方式征收的款項;(5)臨時征收的所有款項等。本類科目貸方記實際發(fā)生的應征款項數(shù),借方平時無發(fā)生額。平時余額在貸方,表示累計發(fā)生的應征款項總量。年終與“上解”類科目(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與“入庫”類科目)、“減免款項”、“提退款項”和“損失款項核銷”科目的借方余額進行對沖,余額表示年終欠繳款項和已征尚未繳入國庫經(jīng)收處的款項(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可能還有在途款項)以及待處理損失款項的對應來源合計數(shù)。年終余額應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處理。
2.“暫收保管款”,是上解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科目核算按照規(guī)定向納稅人收取的預繳納稅保證金(包括抵稅押金)以及專管員結報時長出的待確定的款項。其科目貸方記實際收到的保證金(押金)和長款數(shù),借方記保證金(押金)抵頂應繳款項數(shù)和退還數(shù),以及長款處理數(shù)。余額在貸方。年終余額應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處理。
3.“待征工商稅收”、“待征國營所得稅”、“待征能交基金”、“待征調節(jié)基金”、“待征其他收入”,是上解單位、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類科目是“應征”類科目的對應科目,本類科目核算應征而未征的款項。過了繳納期限,余額即表示欠繳數(shù)額,本類科目借方記所有通過“應征”類科目核算的應征的款項,貨方記待征減少數(shù)。余額一般在借方,表示應征未征款項數(shù),如果出現(xiàn)貸方余額,則表示多征的款項。年終余額應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處理。
4.“減免款項”,是上解單位、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科目核算實際發(fā)生的減免款項(包括減免還貸、豁免,不包括稅前還貸響影所得稅部分)。其科目借方記實際發(fā)生的減免數(shù)(包括退庫減免數(shù)),貸方平時無發(fā)生額。平時余額在借方,表示累計減免數(shù)。年終按工商稅收、國營所得稅、基金、其他收入等歸類,與相應的“應征”類科目的資方余額結轉沖銷后無余額。
5.“上解工商稅收”、“上解國營所得稅”、“上解能變基金”,“上解調節(jié)基金”、“上解其他收入”,是上解單位的專用科目。本類科目核算納稅人直接繳入國庫經(jīng)收處的款項和上解單位自收匯繳的款項。本類科目借方記已繳入國庫經(jīng)收處的款項,資方記接到入庫單位退庫通知單的退庫數(shù)。平時余額在借方,表示扣除退庫數(shù)后的累計上解數(shù)。年終與相應的“應征”類科目的貸方余額進行沖銷后無余額。
6.“入庫工商稅收”、“入庫國營所得稅”、“入庫能交基金”、“入庫調節(jié)基金”、“入庫其他收入”,是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類科目核算國庫已收納入庫的各種款項。本類科目借方記國庫已收納入庫的數(shù)額,貸方記通過國庫辦理的各項提退數(shù)。平時余額在借方,表示累計入庫數(shù)。年終與引應的“應征”類科目的貸方余額進行沖銷后無余額。
7.“提退款項”,是上解單位、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科目核算按規(guī)定可在自收款項中支付的小額退款數(shù),以及通過金庫辦理的各項提退數(shù)。其科目借方記實際提退數(shù),貸方記結轉到“減免款項”科目的退庫減免數(shù)。平時余額在借方,表示扣附減免退庫數(shù)后的累計提退數(shù)。年終按工商稅收、國營所得稅、基金、其他收入等歸類,與相應的“應征”類科目發(fā)方余額結轉沖銷后無余額。
8.“待處理損失款項”,是上解單位、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損失,需要上報審批等待處理的損失款項數(shù)。其科目借方記需上報審批等待處理的損失款項數(shù),貸方把經(jīng)批準予以核銷或責任人賠償?shù)目铐棓?shù)。余額在借方,表示尚未處理的損失數(shù)。年終余額應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處理。
9.“損失款項核銷”,是上解單位、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科目核算按規(guī)定審批權限報經(jīng)批準同意核銷的損失款項數(shù)。其科目借方記批準核銷數(shù),貸方平時無發(fā)生額。平時余額在借方,表示累計批準核銷數(shù)。年終按工商稅收、國營所得稅、基金、其他收入等歸類,與相應的“應征”類科目貸方金額結轉沖銷后無余額。
10.“在途款項”,是入庫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科目核算已繳入國庫經(jīng)收處,但尚未到達國庫的款項。其科目借方記所有上解款項數(shù),貨方記所有已入庫數(shù)。平時余額在借方,表示在途款項實有數(shù),如果出現(xiàn)貨方金額,則表示已入庫但尚未收到繳款書報查聯(lián)的款項。年終決算前,在年度清理期內,應將其余額處理完畢,決算一般無余額,如有余額應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處理。
11.“現(xiàn)全(存款)”,是上解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共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納稅保證金(押金)、長款、以及會計收到結報的自收現(xiàn)金款項當天來不及繳入國庫經(jīng)收處,而暫存在稅務機關或金融單位的款項。其借方記現(xiàn)金和存款增加數(shù),貸方記減少數(shù)。余額在借方,表示現(xiàn)金和存款實有數(shù)。年終余額應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處理。
12.“待解款項”,是入庫單位的專用科目。本科目核算各上解單位自收現(xiàn)金款項當天來不及繳入國庫經(jīng)收處而暫存在稅務機關或金融單位的款項。其借方記現(xiàn)金和存款增加數(shù),貨方記減少數(shù)。余額在借方,表示各上解單位的現(xiàn)金和存款實有效。年終余額應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處理。
第四章會計憑證
第十三條 稅收會計憑證是說明稅收業(yè)務發(fā)生情況,明確經(jīng)濟責任,具有法律效力,并據(jù)以登記賬薄的書面證明文件。會計憑證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種。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是記錄稅收業(yè)務發(fā)生的最初書面證明,是進行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是填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賬的依據(jù)。部收會計原始憑證按其反映稅收業(yè)務的內容不同分為:應征憑證、減免憑證、征解免征、入庫憑證、提退憑證和其他憑證六大類。上解單位應將會計原始憑證歸類整理、定期(最長不得超過十天)編制應征憑證匯總單、減免憑證匯總單和征解憑證施總單等原始憑證匯總單(其式樣附后)一式兩份,一價留存記賬;一份上報入庫單位作記賬的原始憑證。其中征解憑證匯總草還應附上征解憑證報查聯(lián)等資料。
第十五條 各核算單位的原始憑證為:
上解單位:①應證和減免憑證:包括各種納稅申報表、代征代扣稅款報告表、預繳通知單(式樣附后)、減免(還貸)申報表和批準文件、各類稅收檢查報告表、定期定額征收表(定稅清冊)、滯納金及罰款通知書及各種臨時征收憑證等;②征解憑證:包括各種繳款書存根聯(lián)和報查聯(lián)、匯總繳款書收據(jù)聯(lián)和報查聯(lián)、完稅證和滯納罰款收據(jù)存根聯(lián)等;③提退憑證:包括自收小額提款憑證存根聯(lián),入庫單位填發(fā)的提退清單等;④其他憑證:包括抵扣稅款憑證、損失款項報告單、損失款項核銷批準文件、以及獎他可以證明稅收業(yè)務發(fā)生的憑證。
入庫單位:①應征和減免憑證:應征憑證匯總單、減免憑證匯總單;②征解憑證:征解憑證匯總單及所附的征解憑證報查聯(lián)。③入庫憑證:各種繳款書回執(zhí)聯(lián)、匯總繳款書回機聯(lián);④提退憑證:自收小額退款憑證報查聯(lián)、收入退還書報查聯(lián)和回執(zhí)聯(lián);⑤其他憑證:損失款項報告單、損失款項核銷批準文件、科目更正通知書、減免退稅批準文件、及其他可以證明稅收業(yè)務發(fā)生的憑證。
雙重業(yè)務單位的原始憑證與上解單位和入庫單位基本相同。
第十六條 各項稅收業(yè)務的會計處理,都必須有原始憑證,并據(jù)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歸類整理填制記賬憑證,然后才能根據(jù)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記賬。
第十七條 記帳憑證是根據(jù)原始憑證匯總單加以歸類整理,確定會計分錄作為登記總賬及其明細賬的依據(jù)。記賬憑證應按每一會計事項(或同類會計事項匯總)填制;會計分錄的對應關系必須明確,并按會計事項發(fā)生日期,順序編號,連同所附原始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整齊。
第十八條 會計憑證于記賬后,應按會計檔案要求發(fā)時裝訂,加具封面,并注明年度、月份、編號和簽章,于年發(fā)終了后歸檔保管。
第五章 會計帳簿
第十九條 會計賬簿是以會計憑證為依據(jù),按照會計科目,運用會計賬產(chǎn)形式,全面、系統(tǒng)和連續(xù)地記錄稅收資金法動情況的簿籍。它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主要依據(jù)。
第二十條 稅收會計設置以下幾種賬薄:
?。ㄒ唬┛偡诸愘~(即總賬)。它是按總賬科目設置,考核稅金活動總括情況、平衡賬務、控制和核對各明細賬的薄籍。其賬戶結構采用三欄式。
(二)明細分類賬(即明細賬)。它是按明細科目設置,具體核算總賬會計科目有關明細項目的薄籍。它的數(shù)字要與總賬相等。其賬戶結構可采用三欄式或發(fā)生額分析多欄式兩種。
?。ㄈ┤沼涃~。它是按照稅收業(yè)務發(fā)生時間的先后順序逐筆進行登記的薄籍。各上解單位和雙重業(yè)務單位的現(xiàn)金(存款)總賬下都要按“待解款項”和“保管款”明細科目分別設置現(xiàn)金日記敗。其賬戶結構采用三欄式(或多欄式)。
?。ㄋ模┹o助賬。它是對在總帳、明細賬和日記賬中未能記載的事項進行補充登記的簿籍。如票款結報手冊、沒收(扣留)物品登記簿、入庫款項明細登記簿和出口產(chǎn)品退稅明細登記簿等。其賬戶結構由各地自定。
第二十一條 多欄明細賬發(fā)生額分析欄的登記方法一般是:對于資金來源類賬戶,用藍字登記貸方發(fā)生額,用紅字登記借方發(fā)生額;對于資金占用類賬戶,用藍字登記借方發(fā)生額,用紅字登記貸方發(fā)生額,期末結賬時,各欄紅藍數(shù)字相沖即為該欄目之余額。
第二十二條 賬簿使用記載必須正確、完整、其要點是:
1.使用賬簿時,應在“賬簿啟用表”上將各欄內容填寫清楚,經(jīng)辦人員更換交接時應填明交接日期,互相簽章。年度終了,必須對活頁賬簿裝訂成冊歸檔保存。
2.各種賬簿的記錄,必須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shù)字正確、摘要清楚,不得亂擦亂補、涂改或用退色藥水消除字跡。
3.賬簿記錄發(fā)生錯誤,應根據(jù)錯誤性質和具體情況,采用劃線更正法、紅字沖銷法和補充登記法加以更正。
4.稅收會計以月為結算期,以年度為決算期。各“入庫”類賬戶應按旬小結。月份、年度終了時,各種賬戶必須辦理結賬、結賬時,應先試算平衡,總賬與明細賬必須核對無誤,有關賬戶必須辦理年度結轉沖銷工作。
第六章 稅收會計核算程序
第二十三條 稅收會計的核算程序可采用記賬憑證和科目匯總表兩種核算形式,但在同一核算單位的同一會計年度內只能采用其中一種形式,而不能交叉使用兩種形式。稅收會計核算程序如下(以記賬憑證核算形式為例):
根據(jù)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單)填制記賬憑證);
根據(jù)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單)和記賬憑證登記記帳和明細帳;
根據(jù)記帳憑證登記總帳;
總帳有關明細帳, 日記帳核對;
根據(jù)明細帳、日記和總帳編制會計報表。
核算程序示意圖如下:(略)
會計報表
第二十四條 會計報表是以會計帳薄資料為主要依據(jù),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通過一系列經(jīng)濟指標,集中反映各個會計結算期稅收資金活動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二十五條 稅收會計報表按編報時間分為旬報、月表、季報和年報四類。具體種類和名稱如下:
電旬報(格式略)
電月報(格式略)
資金平衡表
應征款項明細報表
入庫款項明細報表
在途款項余額明細報表
欠繳款項明細報表
減免款項明細報表
提退款項明細報表
出口產(chǎn)品退稅明細報表(格式略)
國營企業(yè)所得稅入庫明細報表(格式略)
能交基金和調節(jié)基金入庫明細報表(格式略)
稅收提成收入明細報表
附則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應根據(jù)本辦法制定本地區(qū)的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國家稅務局備案。
附一:主要會計分錄舉例
上解單位:
會計收到核定的工商稅收納稅申報表,按應繳稅款數(shù)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收到個體戶定期定額表,按本期應繳稅款數(shù)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收到滯納金通知書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收到納稅金檢查報告表,納稅人多申報稅款,且多申報部分已記入應征帳,但尚未繳款記
借:(紅字)待征工商稅收——
貸:(紅字)應征工商稅收——
收到納稅檢查報告表,稅納人應補繳稅款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收到預繳通知單及此筆稅收書存根聯(lián)和報查聯(lián)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上解工商稅收——
貸:待征工商稅收——
收到國營企業(yè)所得稅清算申報表,納稅人應補繳記
借:待征國營所得稅——
貸:應征國營所得稅——
收到核定的納稅申報表,其應納稅中部分已批準給予減免并附批準文件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減免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借:減免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收到政策性減免戶報來納稅申報表(或減免申報表)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減免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10.會計收到結報臨時征收現(xiàn)金稅款,當天來不及匯繳國庫經(jīng)收處,存本單位,據(jù)完稅證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現(xiàn)金(存款)——
貸:暫收保管款——
11.收到臨商保證金記
借:現(xiàn)金(存款)——
貸:暫收保管款——
12.收到繳款書存根聯(lián)和報查聯(lián)記
借:上解工商稅收——
貸:待征工商稅收——
13.同時收到納部申報表和繳款書報查聯(lián)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上解工商稅收——
貸:待征工商稅收——
14.會計收到結報定期定額個體戶完稅證及現(xiàn)金稅款,并匯繳國庫經(jīng)收處記
借:上解工商稅收——
貸:待征工商稅收——
15.將庫存現(xiàn)金稅款匯繳國庫經(jīng)收處記
借:上解工商稅收——
貸:現(xiàn)金(存款)——
16.收到豁免欠稅批準書記
借:減免款項——
借:待征工商稅收——
17.收到“雙定”戶抵扣稅款憑證記
借:(紅字)待征工商稅收——
貸:(紅字)應征工商稅收——
18.在庫存現(xiàn)金中支付小額退稅記
借:提退款項——
貸:現(xiàn)金(存款)——
19.會計收到當日征收的現(xiàn)金稅款,其中部分用于支付小額退稅,其余部分存本單位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提退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借:現(xiàn)金(存款)——
貸:待征工商稅收——
20.收到入庫單位轉來提退清單記
借:提退款項——
貸:上解工商稅收——
21.收到的提退清單中,如部分是退稅減免還需記
借:減免款項——
貸:提退款項——
22.收到臨時征收稅款損失報告及完稅證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待處理損失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23.如庫存現(xiàn)金發(fā)生損失記
借:待處理損失款項——
貸:現(xiàn)金(存款)——
24.若損失稅款批準核銷記
借:損失款項核銷——
貸:待處理損失款項——
25.若損失稅款由責任人已賠償記
借:現(xiàn)金(存款)——
貸:待處理損失款項
26.退還預收保證金記——
借:暫收保管款——
貸:現(xiàn)金(存款)——
27.若以預民保證金抵頂應納稅款開出完稅證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暫收保管款——
貸:待征工商稅收——
借:現(xiàn)金(存款)——待解款項
貸:現(xiàn)金(存款)——保管款
28.年終結轉沖銷有關帳戶記
借:應征款項——
貸:“上解工商稅收”等科目——
入庫單位:
收到上解單位報來“應征憑證匯總單”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收到上解單位報來“減免憑證匯總單”記
借:減免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收到上解單位報來“待解憑證匯總單”記
按上解數(shù)“合計”和其中“待解款項”上解數(shù)記
借:在途款項——
貸:待解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按小額退款“合計”和其中“待解款項”退款數(shù)記
借:提退款項——
貸:待解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按待處理損失款項“合計”和其中“待解款項”損失數(shù)記
借:待處理損失款項——
貸:待解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按待解款項收入數(shù)“合計”和其中“損失賠償”收入數(shù)記
借:待解款項——
貸:待處理損失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收到國庫轉來繳款書回執(zhí)聯(lián)和收入日報表記
借:入庫工商稅收——
貸:在途款項——
經(jīng)批準損失稅款核銷記
借:損失款項核銷——
貸:待處理損失款項
通過金庫辦理提退記——
借:提退款項——
貸:入庫工商稅收——
如提退中部分是退稅減免還應記
借:減免款項——
貸:提退款項——
年終結轉沖銷有關帳戶記
借:“應征工商稅收”等科目——
貸:“入庫工商稅收”等科目——
雙重業(yè)務單位:
會計收到核定的納稅申報表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收到政策性減免戶納稅申報表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減免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收到結報現(xiàn)金科款,并存本單位,據(jù)完稅證記
借:待征工商稅收——
貸:應征工商稅收——
借:現(xiàn)金(存款)——
貸:待征工商稅收——
收到繳款書報查聯(lián)記
借:在途款項——
貸:待征工商稅收——
收到繳款書回執(zhí)聯(lián)記
借:入庫工商稅收——
貸:在途款項——
其他會計分錄與上解單位或入庫單位類同。
附二:憑證格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