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貸款修路、收費還貸審計辦法

交審計發(fā)[1996]996號文

頒布時間:1996-11-1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交通部

  貸款修路、收費還貸審計辦法

 ?。?996年11月19日交通部交審計發(fā)[1996]996號文發(fā)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審計監(jiān)督,根據(jù)《審計法》和《交通行業(yè)內部審計工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修路、收費還貸審計是指利用貸款、集資修建高等級公路(即二級和二級以上的公路,含大型公路橋梁、隧道項目,下同),并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通過收取通行費償還貸款、集資的全過程審計。

  第三條 貸款修路、收費還貸審計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

  (一)國道主干線項目和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的審計,由交通部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廳(局)負責實施;

 ?。ǘ┢渌饭こ添椖康膶徲?,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廳(局)和市縣交通局負責實施;

 ?。ㄈ┥霞墝徲嫏C構負責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下級審計機構的工作,下級審計機構應接受上級審計機構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第四條 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審計,依照國家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有關政策、法規(guī)進行。

  第二章 建設前期審計

  第五條 審查擬建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是否符合交通建設規(guī)劃和地區(qū)經濟發(fā)展需要。

  第六條 審查擬建項目有無可行性研究報告,對預期車輛通行量、通行費收取標準、投資回報率和回收期是否進行科學地論證,有無還本付息能力。

  第七條 審查項目建議書、初步設計方案和投資計劃等,是否經規(guī)定的機關立項批準;收費站(點)建設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是否經過開工前審計。

  第八條 審查擬建項目資金來源的構成是否合規(guī)、合法。資金來源總額與項目投資總額是否吻合,有無資金缺口;貸款或集資是否經規(guī)定的機關批準,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金融政策。

  第三章 建設期審計

  第九條 對執(zhí)行基本建設程序的有關情況進行審計,主要內容:

 ?。ㄒ唬┰摴讽椖渴欠穹蠂乙?guī)定的審批程序和手續(xù),是否列入公路建設計劃。

 ?。ǘ┵J款合同(協(xié)議)是否真實、有效,合同(協(xié)議)條款是否合理,貸款利率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建設資金是否落實到位。

 ?。ㄈ└蓬A算的編制是否合規(guī),設計內容是否完整、準確。

  第十條 對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主要內容:

 ?。ㄒ唬┙ㄔO資金的使用是否合規(guī)合法,有無借占、轉移、挪用建設資金現(xiàn)象。

 ?。ǘ└黜椫С鍪欠裾鎸?,合規(guī),有無擠占、虛列工程成本現(xiàn)象。

  (三)工程價款結算是否符合工程進度和招投標協(xié)議,有無虛報投資完成額現(xiàn)象。

  第十一條 對概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主要內容:

 ?。ㄒ唬┦欠癜凑张鷾实母蓬A算安排工程建設,有無擅自擴大建設規(guī)模和建設標準,以及搞計劃外工程現(xiàn)象。

 ?。ǘ┦召M站(點)建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有無增設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站(點)。

  第十二條 對竣工決算進行審計,主要內容:

 ?。ㄒ唬┛⒐ろ椖抗こ讨С鍪欠穹吓鷾实耐顿Y計劃及概、預算,分析投資節(jié)、超原因。

 ?。ǘ┙桓妒褂秘敭a是否真實、完整,移交手續(xù)是否齊全。

  (三)會計決算是否按期報出,會計處理是否合規(guī)、合法。

 ?。ㄋ模┙Y余資金及材料、物資的處理是否合規(guī)。

  第四章 通行費征收審計

  第十三條 對通行費政策、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主要內容:

 ?。ㄒ唬┦召M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是否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ǘ┦召M標準是否由當?shù)厥〖壩飪r、財政部門制訂,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等是否符合還貸需要。

  (三)收費期滿已還清貸款、集資的公路項目,是否停止收費。(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

 ?。ㄋ模┦召M期滿未還清貸款、集資且須繼續(xù)收費的,是否報請原批準機關批準。

  第十四條 對通行費征收、管理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審,主要內容:

 ?。ㄒ唬┦欠窠⑼晟频穆氊煼止ぶ贫龋_票、收款與記帳三者是否實行職務分離,各有關部門在業(yè)務上是否互相制約。

  (二)是否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票證管理制度。各項管理措施是否積極、有效,會計帳冊、報表、憑證等資料是否齊全、真實。

 ?。ㄈ┦欠窠⑼晟频氖召M稽查制度。

  (四)是否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監(jiān)督制度。

  第十五條 對收取通行費的票據(jù)進行審計,主要內容:

  (一)票據(jù)是否經省級財政部門監(jiān)制,是否使用全省統(tǒng)一票據(jù),票據(jù)上是否標有“償還貸款”字樣,有無使用假票、廢票等不合規(guī)票據(jù)收費現(xiàn)象。

  (二)票據(jù)是否由專人、專庫保管,其保管、領發(fā)制度是否健全,手續(xù)是否完善,日常保管是否安全、有效。

 ?。ㄈ┢睋?jù)是否按順序連號使用,核銷是否及時,是否符合規(guī)定手續(xù),核銷的票據(jù)票面收入與帳面收入是否一致。

 ?。ㄋ模┢睋?jù)是否及時盤點,票據(jù)帳實、帳卡、帳表是否一致。

  第十六條 對通行費征收管理情況進行審計,主要內容:

 ?。ㄒ唬┦召M工作是否由省級公路管理部門統(tǒng)一管理。

 ?。ǘ┯袩o亂收費、亂罰款現(xiàn)象,是否認真執(zhí)行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收費標準。

 ?。ㄈ┩ㄐ匈M收入是否按規(guī)定設立專戶存儲,通行費收入(含利息收入)是否及時入帳,是否按時、足額解繳,有無截留、隱瞞、轉移收入現(xiàn)象。

 ?。ㄋ模┦欠窬幹普魇沼媱潱瑢嵭惺罩蓷l線原則,有無坐支現(xiàn)象。

  第五章 通行費使用審計

  第十七條 審查通行費使用范圍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審查通行費使用是否實行計劃管理。還貸計劃和經費計劃的比例是否合規(guī)、合理,并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有無超計劃支出或計劃外項目支出的情況。

  第十九條 審查通行費的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guī)定,有無擅自提高開支標準、鋪張浪費和濫發(fā)錢物的行為。

  第二十條 審查有無挪用、擠占和虛列通行費支出等違紀行為。

  第六章 審計程序

  第二十一條 審計工作計劃。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根據(jù)審計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工作計劃,結合實際,編制本單位工作計劃。

  第二十二條 審計組。審計組成員應適應審計任務的需要,并在組長領導下分工負責。

  第二十三條 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的內容包括:審計的依據(jù)、方式、內容及重點,審計的步驟、方法、進度安排和人員分工等。

  第二十四條 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發(fā)送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書的內容包括:審計的依據(jù)、內容、時間、范圍和方式,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審計組長及審計組成員名單等。

  第二十五條 實施審計。

  (一)向被審計單位闡明審計的目的和要求,聽取匯報,了解和掌握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情況。

 ?。ǘ┧鸭粚徲媶挝坏挠嘘P管理制度和計劃、財會等文件資料。

  (三)查閱有關制度、文件和資料,并按照分工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有關業(yè)務報表進行審查、核對,對財產物資和貨幣資金進行清查、盤點。對審計事項,認真做好審計工作記錄,對查出的問題應調查取證。審計工作記錄和取證材料應由被審計單位或有關責任人簽字確認。

  (四)審計組對審計工作記錄和取證材料進行分類整理,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審計事項進行初步評價,對查出的問題提出定性及處理的意見,為撰寫審計報告提供依據(jù)和參考。

  第二十六條 審計報告。審計終結,審計組應提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一)審計的依據(jù)、內容、范圍和時間;

  (二)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ㄈ徲嬍马椀挠嘘P事實;

 ?。ㄋ模┨幚硪庖娂八罁?jù)的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制度;

  (五)評價和建議等。

  審計組應將審計報告送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并要求被審計單位在限期內提出書面意見;被審計單位的書面意見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送派出審計組的單位領導審批。

  第二十七條 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派出審計組的單位對審計報告進行研究,審定審計報告,并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出具審計意見書,送達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審計意見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徲嫷膬热?、范圍和時間;

 ?。ǘ徲嬚J定的事實;

 ?。ㄈ徲嬍马椀脑u價及依據(jù);

 ?。ㄋ模└倪M建議。

  對被審單位違反財經法規(guī)和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規(guī)定,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在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還應作出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審計決定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依據(jù)審計意見書所列被審單位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事實;

  (二)作出的審計決定及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

 ?。ㄈ徲嫑Q定執(zhí)行的期限。

  被審計單位必須執(zhí)行審計決定。

  第二十八條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向出具審計意見書和作出審計決定的單位負責人提出,該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九條 審計檔案管理。每項審計事項終結后,應按審計檔案管理制度要求,對審計資料進行檔案管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回到頂部
折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