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關于《企業(yè)會計準則——政府補助和政府援助》(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財辦會[2002]32號

頒布時間:2002-10-2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辦公廳

  為了規(guī)范企業(yè)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和相關會計信息披露,以及政府援助相關會計信息的披露,進一步完善我國會計準則體系,我們起草了《企業(yè)會計準則——政府補助和政府援助》(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本準則”)。

  現(xiàn)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關于本準則的起草背景

  政府補助會計是國際上比較關注的議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英國、香港等均制定了專門準則對其進行規(guī)范。

  同時,由于我國政府補助形式較多,對企業(yè)影響較大,也是我國會計上亟待解決的問題。

  為此,早在1993年,我們就將本準則列入準則項目計劃,并于1994年發(fā)布了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

  此后,由于當時的條件不成熟,我們沒有下發(fā)本準則,盡管如此,我們在隨后下發(fā)的《企業(yè)會計制度》、《金融企業(yè)會計制度》等新制度中,吸收了當時的一些意見,對政府補助會計作出了規(guī)定。

  當然,現(xiàn)在看來,這些規(guī)定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不夠系統(tǒng),而且也沒有提出具體的披露要求。

  這些不足需要通過專門的準則加以解決。

  而且有了專門的準則,更便于企業(yè)操作,同時又有利于提高政府補助信息的透明度,更好地應對世貿規(guī)則提出的要求。

  二、關于本準則的范圍

  本準則規(guī)范了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以及政府援助相關信息的披露。

  但不涉及在反映物價變動影響的財務會計報告中涉及的政府補助會計的特殊問題,向企業(yè)提供的所得稅利益,以及政府向企業(yè)投資。

  主要考慮是:對于在反映物價變動影響的財務會計報告中涉及的政府補助會計的特殊問題,將由物價變動會計準則進行規(guī)范;對于提供給企業(yè)的所得稅利益問題,將由所得稅會計準則進行規(guī)范;對于政府向企業(yè)投資,由于其實質是一種投資行為,不符合政府補助的定義,自然不屬于本準則規(guī)范的范疇。

  本準則規(guī)范的內容與國際會計準則是相同的。

  三、關于政府補助的確認

  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資本法,另一種是收益法。

  采用哪種方法更適當,是政府補助會計最具爭論的議題。

 ?。ㄒ唬┵Y本法,是指將政府補助計入所有者權益。

  主張采用此法的理由是:

  1.政府補助是一種融資手段,應該在企業(yè)的資產負債表內處理,不應該通過利潤表處理。

  由于預計不必歸還,政府補助應當直接貸記所有者權益;

  2.在利潤表中確認政府補助是不恰當?shù)模驗樗皇墙洜I收益,而是政府給予的無相關代價的獎勵。

  3.政府補助可視為股東投資以外的額外資本來源,因此,這些資本應保持不變,將這種企業(yè)白得的資本列入利潤表,計入應稅所得和利潤分配是不合適的。

 ?。ǘ┦找娣?,是指將政府補助記作收益。

  主張采用此法的理由是:

  1.政府補助不是來自股東的收入,不應該直接貸記所有者權益,而應在適當?shù)钠陂g確認為收益;

  2.政府補助很少是無償?shù)?,企業(yè)爭取到政府補助通常要履行附加條件,因此,它們應該確認為收益,并與將來要由補助來補償?shù)南嚓P成本相配比;

  3.如同所得稅和其他稅費要從收益中開支一樣,政府補助作為政府財政政策的一種延伸,在利潤表中處理是符合邏輯的。

  國際會計準則,英國和香港會計準則均要求采用收益法,美國雖無專門的會計準則,但在其有關會計準則中要求采用的也是收益法。

  我國現(xiàn)行制度規(guī)定的做法既不完全是資本法也不完全是收益法,而是根據(jù)補助的形式來決定是采用資本法還是采用收益法:對于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如政府行政劃撥或無償調入的長期資產,于收到時,計入資本公積;國家撥給企業(yè)的科技三項費、農業(yè)企業(yè)的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撥款等,于收到時,先作為負債處理,再視是否形成長期資產進行核算:

  構成或形成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采用資本法核算,將相關負債金額轉作所有者權益;未形成資產需核銷的部分,采用收益法核算,將相關負債金額與已發(fā)生的費用和損失相抵銷;結余部分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該上交的上交,該滾存使用的滾存使用等。

  對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如定額補助、費用補貼、其他財政扶持性補助,以及先征后退的稅收優(yōu)惠款等,則采用收益法核算。

  本準則關于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的處理維持了我國現(xiàn)行做法,與國際會計準則不太一致,對于構成或用于形成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采用資本法核算,因為這類補助往往帶有向企業(yè)增加投資的性質;未形成資產需核銷的部分,國家允許核銷,因而本準則規(guī)定采用收益法核算;結余部分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該上交的上交,該滾存使用的滾存使用等。

  對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本準則要求采用收益法核算,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

  四、關于總額法和凈額法

  在采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的情況下,具體有兩種入賬方法:

  一種是總額法;另一種是凈額法。

 ?。ㄒ唬┛傤~法,是指將政府補助全額作為補貼收入核算,在利潤表中作為補貼收入單獨列示的方法。

  主張采用總額法的理由是,將收益項目與費用項目相沖抵是不恰當?shù)模瑢①M用和補助分開,便于同不受補助影響的其他費用進行比較。

 ?。ǘ﹥纛~法,是指將政府補助與其相關費用相沖抵的方法。

  主張采用凈額法的理由是,如果沒有補助,企業(yè)可能不會發(fā)生這些費用。

  因此,在列報費用時如不抵銷補助,會引起誤解。

  國際會計準則,以及英國、香港的會計準則允許企業(yè)采用總額法和凈額法,但要求披露補助對相關收益和費用項目產生的影響。

  我國現(xiàn)行會計制度對于費用性補貼、先征后返還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收款,要求采用凈額法核算;對于定額補助、其他財政扶持性補助以及返還的增值稅,要求采用總額法核算。

  本準則維持了我國現(xiàn)行做法,但增加了披露要求,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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