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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江蘇省郵政局集郵品集中銷毀損失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蘇國稅函[2007]23號

頒布時間:2007-01-12 10:27:18.000 發(fā)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分局:

  根據(jù)國家郵政局的統(tǒng)一部署,江蘇省郵政局對1992-2003年期間開發(fā)的庫存積壓嚴重、銷售無望的集郵品進行了集中銷毀。經(jīng)審核,同意江蘇省郵政局2006年度稅前扣除集郵品銷毀損失189400728.79元(名單見附件),超過標準列支的應進行納稅調整。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江蘇省郵政局所屬單位集郵品銷毀損失稅前扣除明細表

  單位:元

單位 

稅前扣除標準 

南京市郵政局 

16949727.51 

無錫市郵政局 

17815936.57 

徐州市郵政局 

9997588.05 

常州市郵政局 

10636526.83 

蘇州市郵政局 

12983903.94 

南通市郵政局 

4509843.03 

連云港市郵政局 

3049800.81 

淮安市郵政局 

2454026.72 

鹽城市郵政局 

10601927.94 

揚州市郵政局 

4188442.44 

鎮(zhèn)江市郵政局 

8723938.86 

泰州市郵政局 

5881809.18 

宿遷市郵政局 

2104351.15 

省集郵公司 

79502905.77 

合計 

1894007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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