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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關于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項下售付匯提交稅務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青匯發(fā)[1999]186號

頒布時間:1999-12-2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青島市外匯管理局

外匯局各市(區(qū))支局、各外匯指定銀行、各市國家稅務局、市內各國家稅務局、各地方稅局、各分局:

  現(xiàn)將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項下售付匯提交稅務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fā)[1999]372號)文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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