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shù)囟愓髯諿1997]12號
頒布時間:1997-04-2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山東省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工作考核評比暫行辦法》(魯?shù)囟愓髯諿1994]13號)和《山東省地方稅務局發(fā)票管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魯?shù)囟愓髯諿1994]16號)同時廢止。各市、地要聯(lián)系本地實際,制定對縣、市、區(qū)地方水稅務局征管工作的具體考核辦法,逐級進行考核,以全面提高我省地稅征管工作水平。
附件:山東省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全省地方稅收征管工作質量,充分調動全省各級從事征管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我省地方稅收征管工作不斷上檔次,上水平,全面完成各項稅收征管工作任務,特制定本考核評比辦法。
一、考核評比對象和范圍
?。ㄒ唬┛荚u對象:省局負責對各市、地征管科(處)考評,對縣級征管科(股)的考評由市地負責。
?。ǘ┛荚u范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地方稅務局對稅收征管工作的要求,在一個年度內,重點考核各地完成上級部署工作的質量。主要包括對稅收征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項征管法規(guī)、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省局部署各項重點工作的完成質量;征管工作的信息交流等。
二、考核評比的具體內容和計分標準(一)稅收征管工作的組織、領導(100分,占總分數(shù)的比重為10%)
1.各市、地地稅局主要領導重視稅收征管工作,加強對征管工作的領導,經常聽取征管工作匯報,支持征管工作,能及時研究和解決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60分)。達不到以上要求的酌情扣分。
2.市、地征管科(處)人員配備得力,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扎實有效(40分)。達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二)稅收征管法規(guī)、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100分,占總分數(shù)的比重為10%)
1.能夠正確貫徹實施《征收管理法》、《發(fā)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及時協(xié)調處理執(zhí)法中遇到的問題(60分)。轄區(qū)內每發(fā)生一起因執(zhí)法程序錯誤而引起的行政復議、訴訟敗訴案件酌情扣分。
2.能夠正確貫徹執(zhí)行省局制定的各項征管制度和辦法(40分)。結合本地實際創(chuàng)造性開展工作,制訂的有關管理辦法或制度在全省推廣的酌情加分,不按上級有關制度、政策辦事或政策制度執(zhí)行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三)省局部署工作的完成情況(100分,占總分的比重為40%)
省局每年根據征管系統(tǒng)工作要點及總局要求,在不同時期內專項布置重點工作任務,依據全年布置重點工作次數(shù),每項工作工作量大小確定所占具體分數(shù)。每項工作的考核辦法為:報送時間占20分,每遲報一天扣2分;工作質量80分,分為3個等次,一等80分,二等70分,三等60分。不報送者本項不得分。
(四)稅收征管報表的編報(100分,占總分的比重為20%)
1.報送時間(20分)。按照規(guī)定期限全部報送齊全者得20分。有一份報表沒有按期報送好視同遲報,遲報一天扣2分,扣完為止。報送考核時間按當?shù)伛v地郵戳日期。如專人送達,以省局收到日為準。
2.編報質量(60分)。應填列項目無遺漏、內容完整、準確、數(shù)字真實、章戳齊全(包括簽字)及字跡清楚者得60分;填列項目不齊全、不清楚者每項扣2分;錯填、勾稽關系錯誤,每項扣4分;與上年報表口徑不銜接者每項扣4分;章戳不齊每項扣2分;報表不整潔,不按省局統(tǒng)一布置表式,酌情扣分。
3.分析報告和文字說明(20分)。分析報告或文字說明內容充實,有情況、有建議、文句流暢、說明清晰者得滿分,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酌情扣5-10分,不附說明者不得分。
?。ㄎ澹┱鞴苄畔ⅰ⒔涷灲涣鳎?00分,占總分的比重為20%)
交流的主要內容包括:年、季工作計劃,完成計劃的措施、打算;工作中取得的經驗、作法及對開展工作的建議;其他需交流反映的情況。
1.按規(guī)定每月向省局報送1條以上信息者得60分(不含省局統(tǒng)一布置要求上報的材料),每少一次扣5分。所報信息能夠指導全省征管工作,被省局采用的加10分,被省政府或總局采用加20分。
2.及時報送年度工作計劃,重點工作安排,年終工作總結等日常工作情況者得40分,漏報、少報者酌情扣分。
?。┱鞴芨母锏葐雾椆ぷ魈貏e突出者酌情加分三、考評方法和獎勵形式
?。ㄒ唬┛荚u方法考評的原則是“客觀公平,實事求是”,其主要方式是對口計分與綜合計分相結合,即省局根據上述考核內容與計分標準,由各業(yè)務組分別計分,年終總評。
?。ǘ┆剟钚问剿摹D杲K省局對各市、地征管工作按得分多少,視情況評出征管工作單項獎或綜合獎,予以表彰獎勵。
本辦法自1997年1月1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