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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獎金征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魯?shù)囟惗諿1996]4號

頒布時間:1996-11-2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地方稅務局(不發(fā)青島):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獎金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6]183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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