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地稅發(fā)[2005]73號
頒布時間:2005-04-1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南京市地方稅務局
各分局(局)、縣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及所屬各事業(yè)單位:
現將南京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驗收辦法〉的通知》(寧治[2005]2號)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此次的考核驗收工作是對我局依法治稅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檢驗。同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爭創(chuàng)全國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城市的目標,對全市各行各業(yè)來說,既是一項重要的奮斗目標,又是必須完成的一項實實在在的工作任務。我局在全市爭創(chuàng)全國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城市動員大會作了表態(tài)發(fā)言,市局成立了“爭創(chuàng)”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工作方案和措施。系統(tǒng)各單位要對此項工作予以高度重視,由一把手領導親自抓,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人事、法規(guī)、綜合等部門要共同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確標準,扎實工作。辦法中共有幾套工作標準,我局主要適用《機關部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驗收標準》。由于此項工作時間跨度較長,涉及范圍較廣,請各單位按照標準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進一步將標準細化,并做好對照落實。按照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要求,5月至6月為自查自糾階段,請各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要求,及時做好自查和整改,在此基礎上做好迎接市、省、國家有關部門檢查的準備工作。
三、密切聯系、及時反饋。
根據市依法治市辦的要求,此次依法治市考核驗收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請各單位加強與所在區(qū)(縣)依法治理工作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工作要求,并反饋遇到的情況和問題,便于工作順利開展。
南京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
《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驗收辦法》的通知
寧治[2005]2號 2005年3月22日
各區(qū)(縣)委,市委各部委,市各委辦局黨組(黨委),市各直屬單位黨委(黨組):
2005年是落實《南京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規(guī)劃》和《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guī)劃》的總結驗收年。為了組織做好全市的考核驗收工作,經市委同意,現將《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驗收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附《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驗收辦法》
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驗收辦法
第一條 為全面考核和總結《南京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規(guī)劃》和《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guī)劃》的實施情況,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市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依據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指導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驗收內容包括:
(一)《南京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規(guī)劃》、《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guī)劃》(以下簡稱《規(guī)劃》)的執(zhí)行情況;
?。ǘh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jiān)督、全社會參與的法治工作領導和運作機制及其運行情況;
(三)《規(guī)劃》確定的重點對象學法用法以及全民普法的落實情況,貫徹“實現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轉變,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目標要求的情況;
?。ㄋ模h政機關、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公民依法辦事的情況及成效。
第三條 考核驗收對象: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重點為國家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
第四條 考核驗收工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統(tǒng)一標準,分級實施、自查為主、綜合評定”的原則進行。
第五條 考核驗收工作采取實地考察、聽取工作匯報、檢查審閱檔案材料、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抽樣調查、組織評估和測評等多種方式進行。
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指標,總分80分以上為合格。每項考核設置扣分和加分標準,扣分、加分以不超過該項基礎分為限。
第六條 考核驗收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ㄒ唬┳圆樽约m階段(2005年5?6月)。各區(qū)縣、部門和單位按照《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驗收標準》組織自查,總結經驗和成績,查找問題和不足,認真進行整改。
(二)考核驗收階段(2005年7?8月)。組織對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進行檢查,并督促整改,積極做好迎接省和國家檢查的各項準備。
?。ㄈ┯訖z查階段(2005年9?10月)。迎接江蘇省和國家的檢查。
?。ㄋ模┛偨Y提高階段(2005年11?12月)。根據各級檢查、抽查情況,進行全面認真總結,評選先進,樹立典型,推廣經驗,做好總結表彰和新一輪工作動員部署的準備。
第七條 考核驗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成立由市領導帶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若干個考核驗收小組,依據本辦法,指導全市各級組織和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并組織抽查、考核。
第八條 在考核驗收基礎上,自下而上地進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評比表彰先進工作。根據區(qū)縣、部門推薦和市考核驗收情況,評選依法治市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并做好向國家和省推薦先進工作。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