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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天津日之出釀造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清酒計征消費稅問題的批復

津國稅外[1998]85號

頒布時間:1998-09-0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涉外稅收管理分局:

  你局《關于天津日之出釀造有限公司“清酒”消費稅稅率的請示報告》(津國稅外[1998]67號)收悉。對天津日之出釀造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清酒計征消費稅問題,經(jīng)請示國家稅務總局,鑒于清酒的生產(chǎn)工藝與黃酒的生產(chǎn)工藝相同,同意對清酒比照黃酒的消費稅稅額,按照從量定額的方法計征消費稅。

  此復。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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