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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紡織品服裝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發(fā)[2008]202號

頒布時間:2008-08-05 09:47:09.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地區(qū))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現(xiàn)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紡織品服裝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11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2008年8月5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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