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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稅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發(fā)[2008]170號

頒布時間:2008-06-26 10:45:32.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地區(qū))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現(xiàn)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08]77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200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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