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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稅的通知》的通知

滬國稅進[2008]25號

頒布時間:2008-06-16 15:54:53.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稅務局,市財稅三、七分局:正保會計網校

  現(xiàn)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08]77號)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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