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4-08-1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國家稅務局(不發(fā)青島):
今年以來,我省免抵調庫進度不夠理想,實際辦理調庫數與實現數之間有較大差距。據統(tǒng)計,1-6月份全省共辦理免抵調庫14.1億元,免抵調庫進度僅為52.8%,比全國平均免抵調庫進度慢11.4個百分點。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至今仍對調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有的地方以收入形勢好、調庫的后續(xù)管理難度大為借口,能不調的不調,能少調的少調。目前,我省免抵調庫已占出口退稅總額的62%,免抵調庫已經成為影響我省出口退稅進度的關鍵。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出口退稅機制改革"新帳不欠"的要求,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加強免抵調庫管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國稅部門特別是主要領導務必對免抵調庫工作引起重視,絕不能因為收入形勢好,免抵調庫管理難度大就忽視調庫工作。要充分認識到做好當前免抵調庫工作對確保完成今年增值稅收入任務,落實國務院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決定,保證地方財政利益的重大意義。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確保實現全年免抵調庫不少于10個月的工作目標,制定具體的月度調庫計劃和工作目標,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到“應調盡調”。
二、各地要嚴格按照省局制定的《生產企業(yè)出口貨物免抵調庫辦法》和下發(fā)的免抵調庫管理軟件,認真計算"免抵"稅額,真實反映本地實現的免抵可調庫稅額。在提取有關數據時,要注意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不得遺漏,更不得以調節(jié)稅收收入為目的人為調整出口報關信息數據和期末留抵稅額進而隨意調整可免抵調庫資源。
三、各地退稅部門要和計劃征收部門密切配合,確保當月審批或按003數據計算的免抵稅額在當月辦理完畢,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免抵調庫;凡因免抵稅額應調不調影響增值稅收入進度和出口退(免)稅進度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自2004年8月份起,省局將單獨按月對各地免抵調庫進度進行考核??己斯綖椋赫{庫進度=截止考核月份累計免抵調庫稅額÷截止考核月份累計實現的免抵可調庫稅額×100%。其中,“截止考核月份累計免抵調庫稅額”來源于計統(tǒng)處每月上報的《稅收快報》;“截止考核月份累計實現的免抵可調庫稅額”=2004年出口貨物每美元退(免)稅額×截止考核月份的累計出口額×2003年當年實現免抵稅額占全部退(免)稅額的比例;“2004年出口貨物每美元退(免)稅額”=各地2003年當年出口貨物每美元退(免)稅額×全省2004年平均退稅率占2003年平均退稅率的比例。
五、各地退稅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免抵調庫和退稅管理,在辦理免抵調庫手續(xù)的同時,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生產企業(yè)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操作規(guī)程〉(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2]11號)及其有關規(guī)定,督促生產企業(yè)回收有關退稅申報單證,認真做好生產企業(yè)"免抵退"稅的審核、審批和核銷工作,確保免抵調庫和退稅的進度和質量。
?。ù思涣戆l(fā)紙質文件)
二OO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