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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資項目享受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的批復(2007)

蘇國稅函[2007]376號

頒布時間:2007-10-22 11:10:35.000 發(fā)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無錫市國家稅務局:正保會計網校

  你局上報的《關于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資項目單獨計算享受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的請示》(錫國稅發(fā)[2007]226號)收悉,現(xiàn)批復如下:

  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是由英屬維爾京群島健鼎海外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在無錫投資設立的外資企業(yè),公司主營為設計、開發(fā)、生產新型儀表元器件—高密度電子線路板;新型電子元器件;半導體、元器件專用材料等,經營期限50年,注冊資本9000萬美元。

  2006年9月、12月經江蘇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批準(蘇外經貿資審字[2006]第02120號、蘇外經貿資審字[2006]第02193號),該公司兩次增資,投資總額增加到45098萬元,注冊資本增加到15266萬美元,所增資金用于PCB三廠及芙蓉廠的建設與生產投資。經江蘇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確認,增資項目屬于《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2004版)鼓勵類第三類第21條第6款、第20條第10款。經無錫公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證(公勤驗外字[2007]53號),截至2007年6月25日,新增注冊資本已全部到位。正保會計網校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追加投資享受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5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追加投資享受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3]368號)規(guī)定,同意健鼎(無錫)電子有限公司上述兩次追加投資項目合并為一個項目,單獨計算并享受企業(yè)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yōu)惠,并由你局負責具體監(jiān)管事宜。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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