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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五家集團公司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豫國稅函[2005]28號

頒布時間:2005-01-1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鄭州、洛陽、開封、安陽、南陽、新鄉(xiāng)市國家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五家集團公司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27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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