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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適用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的批復

蘇國稅函[2004]219號

頒布時間:2004-06-2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南通市國家稅務局:

  你局上報的《關于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享受“兩個密集型企業(yè)”稅收優(yōu)惠的請示》(通國稅發(fā)「2003」6號)收悉,經請示,總局以國稅函「2004」728號批復如下:

  江蘇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南通市成立的一家中外合資企業(yè)。該公司2002年11月被江蘇省科學技術廳認定為“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型企業(yè)”。其主導產品“環(huán)保記憶襯布”、“多功能柔彈復合襯”被列為國家重點新產品,并占公司年總銷售收入的90%以上。2004年5月,科技部火炬中心來函確認該公司所生產的環(huán)保記憶襯布和HM熱熔復合襯屬于高新技術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同意江蘇南通海盟股份有限公司從2003年起減按15%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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