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財稅[2001]1號
頒布時間:2001-12-2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濱州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你市《關于濱博高速公路開采黃河預備沙土是否征收資源稅的請示》(濱財稅函字[2001]2號)收悉。濱博高速公路開采的黃河預備沙土屬于“其他粘土”,根據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魯財稅[2000]12號文件規(guī)定,對在施工地就地取土用于工程建設的,不征收資源稅;對在施工地取土用作他用或在施工地以外取土用于工程建設的,均應按規(guī)定征收資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