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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地方稅務局 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抵押貸款購買商品房征收契稅的批復》的通知

甘地稅四[1999]28號

頒布時間:1999-10-2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甘肅省地方稅務局

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抵押貸款購買商品房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613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嚴格按照總局批復認真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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