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社會保障審計工作的現狀及思考
十七屆五中全會和十二五規(guī)劃指出:“健全覆蓋城鄉(xiāng)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的根本點和落腳點”“使發(fā)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如何貫徹十七屆五中全會和十二五規(guī)劃這一精神,社會保障審計責任重大,擔負著國家社會保障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監(jiān)督之責。梳理近幾年來市、縣級審計部門的社會保障審計,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深入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和人民群眾的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和不足,有待進一步提高,主要表現為:
一、審計機關內部機構職能界定和劃分不夠明確。
目前多數市、縣級審計機關的社會保障審計僅僅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等五大基金納入范疇,沒有按照《安徽省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監(jiān)督辦法》(2002年11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所歸納的范圍,將社會救助、救濟、救災資金,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資金,保障性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殘疾人保障等社會保障性資金、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審計范疇,還是沿襲傳統的按行業(yè)性質、單位性質進行審計部門內部職能的劃分和界定,社會保障資金審計散布在審計機關多個科室。這就產生以下弊端:一是不能統籌安排社會保障審計任務和計劃,導致有的資金、基金年年審,有的資金、基金幾年未審計一次,形成審計盲區(qū)和空白點;二是不利于社保審計人員系統地了解和掌握社會保障資金的全貌及其政策法規(guī)體系,也不利于社保審計人員掌握社保審計本身特有的審計技術和方法,不能一門心思去研究、探索、創(chuàng)新審計方法和技術,不能充分挖掘審計人員的潛能;三是社保審計職能的分散會導致對問題的定性和處理、處罰不能統一,不能很好、很全面地總結社保審計工作經驗和審計成果,你搞一塊,我搞一塊,專業(yè)集中度不高,審計粗而不細,淺而不深,不能達到最佳的審計效果。
二、對業(yè)務環(huán)節(jié)和管理制度方面的審計不夠。
目前社保審計大多采用傳統的審計模式,沿著資金流動方向,查看總賬、明細賬和記賬憑證,重資金管理的合規(guī)合法性審計。對社會保障業(yè)務環(huán)節(jié)、業(yè)務流程和業(yè)務檔案、資料、業(yè)務數據涉及不多,沒有將資金的管理、核算和業(yè)務管理的環(huán)節(jié)、流程結合起來審計。我認為社保審計的重點和難點就在業(yè)務管理環(huán)節(jié),但在以往的審計中,沒有將著力點放在這一塊。這主要是審計人員掌握的計算機應用審計水平不夠,掌握的社會保障方面法律法規(guī)不夠,不敢去主動出擊和涉及。根本原因還是社會保障審計職能分散,雖然省廳社保處每年都安排社保審計,但任務到市、縣審計機關時,今年在這個科室,明年在那個科室,各地審計計劃又很少自行安排;鶎訉徲嬋藛T可以說都搞過社保審計,但要說哪個人對社保審計如何去搞,認真準備、深入思考的并不多。這就產生了抱著應付的態(tài)度去完成上級任務的想法,審計的著力點就不可能放到重點和難點上。導致在揭示制度缺陷、堵塞管理漏洞、剖析體制障礙方面進行深入、高層次分析的少,提出的建議和對策力度不大,精準度不高,建設性作用不大。
三、計算機應用審計的范圍受到制約。
這主要表現在:一是相關社會保障管理部門的相關業(yè)務管理系統不完善,缺少相關重要信息。二是在進行社保審計時需要調取有關部門信息系統資料難度大。我們在進行城鄉(xiāng)低保資金審計時,想調取房產管理部門的全市個人房產信息、各銀行發(fā)放低保金的相關信息、公安部門的人口、個人車輛信息、組織人事部門的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職工個人社會關系信息資料,但都沒有成功。這些部門都以保密、沒有先例或需要省級管理部門批準為由拒絕提供。我們審計人員自己也底氣不足,審計法在第四章審計機關權限中,即使對被審計單位要求其提供的資料的表述也非常謹慎,除財務資料外,對業(yè)務資料都未作要求,更不要說我們想要的其他部門單位的業(yè)務系統和資料。審計的法規(guī)建設嚴重滯后,與審計實際工作相脫節(jié),制約了社保審計計算機應用的開展。
四、審計項目延伸調查效果不好。
社會保障資金點多面廣,涉及千家萬戶,管理部門眾多,每一項資金的管理政策、支付標準和范圍都不盡相同,普通老百姓對其知之甚少。特別是農村居民千百年來把繳納皇糧國稅當著自己天經地義的義務,對國家惠民政策、民生工程政策心懷感激,能得到一點就已經感恩戴德了,哪里還問是多是少。老百姓對其這方面權益的維護和追求很少,這就給社會保障資金產生弊端和問題、甚至滋生腐敗提供了天然的土壤和溫床。而審計部門由于人力有限,時間又緊,這些項目的點、面分布又很散很廣,審計延伸調查的面相對很窄,縱深度不夠。最大的問題是現在農村留在家里的都是老人和兒童,即使審計延伸到人、到戶,也難以收到良好的成效。
五、審計結果的上報和公告如實披露不夠。
地方審計機關因審計體制的制約,不能完全按上級審計部門要求,在上報審計結果或向社會公告時,如實地全面披露查出的問題。尤其在審計公告方面,選擇一些存在問題少、審計風險小的項目,或選擇一些公益不強、公眾關注度不高的項目。究其原因,一是主觀方面,顧全政府和管理部門面子,也擔心公告可能捅婁子、添亂子,瞻前顧后;二是客觀方面,審計(政府)信息公開到什么程度,“不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標準、邊界是什么?在哪里?作為基層審計機關也確實不好掌握。所以,有些審計公告變味了、走樣了,喪失了審計公告本身的功能和作用,不符合上級審計部門推行審計公告的初衷。
六、審計組織方式統籌安排不夠。
一是社保審計項目基本上是以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為主,自行主動安排審計項目少,在緊扣地方情況、形勢和針對性方面存在不足。二是因人力有限或從經費緊張方面考慮,采用上審下或交叉審計方式很少,勢必會降低審計的力度,影響審計結果的如實上報和公告;三是局內各科室聯動或參與少,缺少多專業(yè)審計人員的參與、配合,至使社保項目審計留有肓點和空白;四是統一組織的項目雖然有統一的審計工作方案,但沒有統一業(yè)務數據下載、統一數據分析、統一的定性標準和處理意見,直接影響到審計質量的提高。
七、市、縣審計部門重視不夠。
一方面是因為社保審計職能分散,人力有限,延伸、縱深審計不夠,發(fā)現問題比較零碎,沒有形成有分量的“拳頭產品”,未能引起各方面領導包括審計部門的領導的注意;二是市、縣級審計部門特別是縣級審計部門的經費不能得到切實保障,還需要通過相關項目的審計實現收繳以彌補經費不足,眾所周知,社會保障審計是很難在審計收繳方面有所作為的;三是縣級審計部門人員編制少,審計力量嚴重不足,十幾個人,七、八條槍,上半年全力以赴完成財政“同級審”,下半年全力以赴完成領導交辦的經濟責任等審計項目,社保資金等其他專項資金的審計也只能在縫隙中抓緊時間來完成,疲于應付,鮮有時間和精力來查深查透,更不用說如何挖掘和整理審計成果,擴大社保審計影響。
針對目前社會保障審計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作以下思考。
一、明確社會保障審計機構職能,保持人員相對穩(wěn)定。
鑒于社會保障資金種類繁多,資金量大,社會普遍關注,這里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多,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審計人員只有熟悉社保資金征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各種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政策,熟悉社會保障各項業(yè)務運作程序和管理模式,才能勝任社保審計工作。所以,一要將屬社會保障范疇各種資金、基金及其相關管理機構納入社會保障審計機構的職能范圍內,便于與上級審計部門對口銜接,工作溝通,便于審計結果和成果的及時總結和交流;二要至少配備二名社保審計人員,保持相對穩(wěn)定,這不僅能使社保審計人員積累更多更好的審計知識和經驗,而且能保證輪崗不致于使社保審計人員出現斷檔,以老帶新,使社保審計得到持續(xù)的總結和提高。
二、要轉變審計方法。
一是要從重資金審計轉向重業(yè)務審計,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是以社會保障業(yè)務的開展作為基礎的。象養(yǎng)老保險基金,如果不從參保人數、繳費人數、繳費基數、參保人員待遇核定等方面入手,不查看相關業(yè)務環(huán)節(jié)的業(yè)務資料,就很難查實基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中是否存在問題。因此,必須將資金審計與業(yè)務資料的審計結合起來,更加重視業(yè)務資料和業(yè)務系統的審計,這樣才能使業(yè)務審計和資金審計互相印證,相輔相成,取得更好的審計成果。二是要從傳統手工查賬轉向計算機輔助審計為主,社會保障的每一個項目的業(yè)務數據信息量都很大,僅憑傳統的手工查閱是無法完成工作的。社會保障審計離不開對其業(yè)務資料、業(yè)務數據的審計,也就離不開計算機輔助審計。三是要從單純關注社會保障資金管理使用中的問題,轉向以關注問題和揭示導致這些問題產生背后原因為主,要分析是由于制度、政策缺陷造成,還是更深層的機制、體制原因;是相關管理部門執(zhí)行國家政策制度不力造成的,還是監(jiān)督部門監(jiān)督不力造成的;是行政不作為,還是亂作為,促進問責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健全。只有批判性到位,擊中要害,建設性作用才能充分發(fā)揮。
三、突破社保計算機輔助審計的瓶頸制約。
社會保障審計范圍內的養(yǎng)老保險、就業(yè)資金、住房公積金、保障性住房、城鄉(xiāng)醫(yī)保低保等等,都有其業(yè)務管理系統,都需要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而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除對這些系統進行審計分析外,最關鍵的是要采集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相關信息管理系統,比如說,查低保資金,就要調取公安、人社、房產、工商等部門的人口信息、養(yǎng)老醫(yī)保信息、個人房產信息、個體私營企業(yè)信息,通過計算機比對、篩選、分析,找出可能存在的問題,然后審計人員才能有針對性的進行甄別和查實,這是社保審計和其他審計最大區(qū)別。其他審計也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一般只要采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資料相關業(yè)務資料,不需要采集其他部門單位的業(yè)務信息資料。所以,要提高社保審計質量,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要制定出規(guī)定措施,解決審計人員底氣不足、相關部門不配合等信息采集困難這一大問題。
四、創(chuàng)新審前公示的方式和途徑。
現在審前公示,是采用張貼的方式,將審計組進點的時間、人員組成、審計主要內容和審計紀律,張貼在被審計單位的公告欄或比較顯目的地方。這種審前公示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監(jiān)督審計組及其成員執(zhí)行審計紀律。而且,這種形式的公示的面很窄,范圍很小,弱化了公示的發(fā)揮大眾公眾監(jiān)督的功能作用。所以,要轉變目前的審前公示方式,應將審前公示放到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媒體上,真正廣而告知。讓社會和大眾對社保資金管理部門在執(zhí)行國家政策和資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的合規(guī)、合法、合理性方面行使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發(fā)揮審前公示的強大的功能作用。一是要將社會保障資金的政策和執(zhí)行情況,享受范圍和支付標準,告知社會大眾;二是公示時間至少要在審計組進點前兩個星期發(fā)布,并告知與審計組或審計監(jiān)察部門的聯系方式,歡迎群眾來信、來電反映問題,對掌握的不符合政策法規(guī)的問題和現象進行舉報,暢通各種信息來源渠道,拓寬審計人員視野。這樣,社保審計就會克服點多面廣和審計人力有限、審計時間緊迫的矛盾,就會變被動盲目安排延伸調查為主動調查核實,很快打開審計切入點,解決社保審計延伸和縱深度不夠的問題。
五、創(chuàng)新審計組織方式。
一是要更多地采用上下聯動或交叉審計的方式,統一審計方案、統一業(yè)務數據下載、統一數據分析、統一定性標準、統一處理意見;二是要改變傳統的審計進點方式,在集中進行業(yè)務數據分析后,掌握問題疑點,再進點就地實施審計,對問題和疑點進行核實和調查;三是要采取審計機關內部科室聯動或抽調其他科室專業(yè)審計人員協同作戰(zhàn);四是可以將社保項目審計和每年的“同級審”結合起來,或將社保審計納入“同級審”,或社保審計利用“同級審”關于社保資金的審計結果,一方面可避免重復對財政的審計,另一方面可克服時間安排和人員不足的矛盾。這樣做,不僅便于上下審計機關及時溝通、交流意見,全面掌握項目審計情況,減少地方政府、部門的干預,如實反映和披露存在問題,真正做到對社會保障資金和項目進行全方位的監(jiān)督;而且還能加快審計節(jié)奏,節(jié)約審計時間和成本,減輕被審計單位負擔。
六、強力推行審計結果公告。
目前審計結果公告棄“大”存“小”,即選擇一些存在小問題的項目或將大問題隱瞞不報,公告了一些不痛不癢的問題,不能引起社會熱烈關注,不能達到對項目存在的問題及其管理部門的威懾作用。所以,一是要制定出臺法律法規(guī)對審計公告進行規(guī)范,對哪些項目必須公告,哪些審計內容必須公告,即提供一個可供遵循的標準和強制實行的規(guī)定;二是審計部門不僅要將自身審計公告工作做好,而且要促進社保資金管理部門信息公開、公布的法規(guī)制度建設。這也是政務公開,民主制度的內在要求。不僅能讓權威信息及時傳播,更能吸收民智,不斷完善。尤其是對問題項目、問題資金、問題單位和問題人員能及時、充分曝光。讓政策在陽光下執(zhí)行,讓權力在監(jiān)管下運行。
七、加強宗旨和職業(yè)操守教育。
大多數社會保障資金面向的都是社會的低層群眾和弱勢群體,國家安排大量資金用來解決他們的溫飽問題、住房問題、醫(yī)療問題、就業(yè)問題、子女上學問題,體現了黨和政府的關懷和關心,體現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優(yōu)越性。我們社保審計能不能把住這一監(jiān)督關口,不僅需要社保審計人員有過硬的本領,更需要一顆勤政愛民之心,一顆正直惜弱之心。要樹立“為民審計,審計為民”的思想,對涉及民生工程資金,在項目安排上要優(yōu)先,在審計力量上要保證,對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和問題要嚴厲處理。保證這些“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落到實處、發(fā)揮作用。我們責任重大,不能有絲毫懈怠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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