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幫助被審單位避損失
近期,我們在對某鄉(xiāng)鎮(zhèn)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發(fā)現該鎮(zhèn)工程款核算比較亂,審計人員便認真細致地對鎮(zhèn)幾年的辦公樓基建賬,單位會計賬進行了審計檢查,將預付的工程款項一一列出,并與工程審核決算書及工程合同進行核對,發(fā)現某工程公司在該鎮(zhèn)多報銷管理費、辦公樓水電款、農村小學危房改造款等20多萬元。由于工程款未全部付清,審計及時發(fā)現該問題,避免了損失發(fā)生。該單位未能及時發(fā)現多報銷工程款主要原因有:
1、工程款結賬、對賬不及時。鎮(zhèn)辦公綜合樓于2000-2002建設,2002年交付使用,2003年工程決算審核,至今財務收支未進行結轉。工程款有的在應收款中核算,有的在基建支出中核算,不能清晰反映基建支出情況。由于結賬時間長,單位領導也換了,對已結賬的情況不了解,會計也記不清已結賬情況,且結賬時未對賬,工程公司開據重復報銷,造成多列工程支出。
2、預付工程款報批、核算不規(guī)范。鎮(zhèn)領導對工程款報批審核把關不嚴,對預付工程款,簽“同意付款”,會計就將領導簽“同意付款”的在“事業(yè)支出”中核算,領導簽“同意暫借”款項才在應收款中核算,且支付的款項,有的在基建賬中列支,有的在單位會計賬中列支。核算和列支途徑都不規(guī)范。
3、工程款支付票據不合法。工程公司支付款項,未開具建筑安裝統(tǒng)一發(fā)票,而是由公司自開收據,公司開票比較方便,便出現了重復開票報銷現象。
爭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審計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多列支出20多萬元。沖銷經費支出,轉入應收款,同時應盡快與工程公司對賬,正確核對雙方往來。建議今后結賬時應先對賬,弄清欠款情況,并且要求開具建筑安裝統(tǒng)一發(fā)票,才可報批付款,對預付工程款應在應收款中核算,工程結束,經審核后轉入支出。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