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在廣大會計界人士企期我國的會計準則應進一步細化的形勢下,財政部連續(xù)制定出臺了一個又一個具體準則。會計法規(guī)日益齊全,這是世界各國共同的發(fā)展趨勢。美國也同樣走過這樣一條路。然而也是在美國,正悄然興起一股要求簡化會計準則的新思潮。這對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工作會有什么樣的影響呢!
一、美國簡化準則制定的呼聲
簡化會計準則的想法首先是由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前任主席 Dennis R.Beresford于1999年年初提出來的。這是由FASB第133號會計準則“關于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保值”的出臺所引發(fā)的。該準則篇幅冗長,有245頁之多,大部分篇幅用于舉例說明如何在特定環(huán)境下應用該準則;另一個重要部分是FASB的闡釋。這些內容對于具體執(zhí)行該準則當然是有幫助的,但是會計人員必須認真閱讀和理解這245頁全部內容才能確保恰當地運用該準則。這對于一個即使是把衍生金融工具理解得很透徹的會計人員來說,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zhàn)。不僅如此,FASB還要求五大會計師事務所編制該新準則的教程。一個由FASB贊助的衍生金融工具執(zhí)行小組已開始商議制定更多的詳細說明。而FASB的緊急問題解決小組(EIT)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會計司又提出了很多指導意見。會計準則日趨復雜的現象也出現在其他準則中,如FASB第125號準則“關于金融資產的轉讓、維護和債務的清償”,該準則本身已很詳細了,但是相關團體還是要求給出更多的例子,所以EITF又發(fā)布了幾個解釋,FASB也正在著手制定幾個特定方面的補充說明,以解答在實踐中出現的眾多問題。
不僅FASB準則本身的冗長和復雜給想執(zhí)行公認會計原則(GAAP)的會計人員、審計人員帶來了困難,GAAP來源渠道的多元化更是對人們的挑戰(zhàn)。GAAP除FASB準則外,還有下列來源:(1)FASB解釋,(2) FASB技術公告,(3) FASB問題解答小組的出版物,(4)EITF的觀點聲明,(5)FASB或SEC的成員在EITF會議上的聲明,(6)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的觀點聲明,(7)AICPA的實務公告,(8)AICPA的審計指南,(9)SEC會計司的公告等。相關的團體必須看遇所有以上來源的GAAP,才能最后決定如何在特定環(huán)境應用它。
導致美國會計文獻日益復雜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許多審計人員、公司的管理者要求詳細知道在實踐中可能碰到所有情況的處理辦法。他們把會計準則看成一部法規(guī)匯編,想當然地認為其中沒有明確禁止的行為就是可以實施的。SEC也趨向于追求會計準則統(tǒng)一適用性的最大化。另一個原因是為了壓制企業(yè)粉飾會計信息的欲望。FASB一位人士曾經說過,如果不是為了讓收益表上的收入與費用正確地配比,我們就可以發(fā)布更短、更簡單的準則了。除此以外,是經濟環(huán)境的日益復雜化。比如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就很復雜,一般會計準則難以涵蓋,而為了防范金融和其他風險,以及采用新技術等都要引發(fā)新的會計問題,使會計文獻日益增多。
針對會計準則過于復雜所引起的弊端,Dennis呼吁已經到了該簡化會計準則的時候了,并嘗試通過以下方式簡化會計準則。第一,FASB要勇于對一些過于細瑣的問題說“不”,特別是當發(fā)布這些細則將妨礙會計人員行使專業(yè)判斷的時候;第二,會計人員、審計人員可根據常識和對其他準則的類推來充分行使專業(yè)判斷;第三,對已發(fā)布的所有會計準則進行整理、編纂,對過時的予以廢止,減少現有準則數量。
二、對我們的啟示
美國社會的法制化在某些方面是可予借鑒的。我國借用美國已成型的準則,結合我國國情,從1997年推出第一個具體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始,到目前一共推出了10個具體準則及指南。這10個準則中,《債務重組》簡化了帳務處理;《現金流量表》雖長,但是通俗易懂;只有《投資》準則的指南較難理解,給人以一種操作不便之感。
美國目前出現了要求簡化會計準則的呼聲,我國的會計準則制定工作應作出怎樣的反應呢?筆者認為:首先,要分析美國和我國的不同國情。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是“以市場為導向,引入政府機制”模式,即由民間團體AICPA授權FASB制定準則,由政府機構SEC進行監(jiān)督,這樣容易出現GAAP來源多元化的現象。我國目前會計準則制定是純政府模式,因為政府兼有最大產權主體和權威性雙重特性,是制定準則的最恰當者。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權和解釋權都歸于財政部,因此不會出現美國那樣會計準則政出多門,讓使用者無所適從的局面,這是我國的一個優(yōu)勢。但是,由于納政府模式有可能因信息“不完全”而產生時滯性和不全面性。我國理想的會計準則制定模式應是“以政府為導向,引入市場規(guī)則”,要盡快建立一個常設職業(yè)團體,該團體主要負責向財政部門提供有關來自市場的反饋信息和建議,但不具有制定權和發(fā)布權,以保持會計準則來源渠道的單一性。其次,美國簡化會計準則的一個主要途徑是會計人員、審計人員充分行使專業(yè)判斷。要注意這是在美國注冊會計師業(yè)發(fā)展已很成熟,法制觀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下提出的,因此提出這一途徑以發(fā)揮人的能動性不會導致混亂。我國從改革開放二十年來的各種負面教訓中,深刻認識到法制化是我們建設繁榮發(fā)達的市場經濟的必要保障,在廣大審計人員、會計人員業(yè)務素質低下的現實情況下,切莫盲目引進,還應堅持細化準則這一方向。第三,美國廢止一些過時的舊準則的做法值得我們學習。我國會計制度建設要隨著經濟形勢的發(fā)展變化,不斷地破舊立新,才能使會計準則起到既能規(guī)范經濟運行,又有利于會計人員、審計人員執(zhí)行的作用。